酃县故城遗址是衡阳市政府1991年5月公布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并由市文化部门竖立保护碑。记者曾多次随市相关单位负责人来到这里调研,据介绍,公元前202年西汉在此设酃县,属长沙国。三国分天下,这里以湘江为界,东属吴国,西归蜀国。蜀国在湘江西岸蒸水入湘处(今草桥旁)置临蒸县,吴国酃县依旧,并于酃县设湘东郡,取湘水以东之意。晋代统一三国,于公元395年把酃县并入临蒸县,湘东郡也随之西迁临蒸县。酃县存世近600年。到了隋代,统一废郡改州,废湘东郡改称衡州,县称衡阳。由此不难看出,酃县故城遗址文化底蕴之深。
1月17日,记者来到这里采访,在现场看到,酃县故城遗址东靠耒水,南北西三面尚存护城河地势,文物保护碑掩映在草木丛中,青苔布满碑面,“衡阳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酃县故城遗址”红色字迹清晰可见。距碑正南方约500米处耸立起几个高高的混凝土生产架,架上写着“华兴集团”字样。走近生产场地,记者看到,这里正在生产混凝土,前来运输混凝土的车辆穿梭不停,还有几个人正在砌围栏。一位罗姓负责人告诉记者,“混凝土生产场所是租赁村里的土地建设的,一切手续齐全,与酃县故城遗址保护碑相隔蛮远,虽然不知道酃县故城遗址的保护范围有多大,但按照村民所说范围,我们应该是在保护范围之外。我们的生产场地不会再扩大,肯定不会影响到文物保护。”
虽然文物保护碑犹存,但是采访中记者发现,大多数人不知道保护范围到底有多大,甚至与保护碑相隔不远的一些村民都不知道有这样一块保护碑存在,更没有听说过“酃县故城遗址”这个名字。因此,记者不免有些担忧,随着城市的拓展,建设用地越来越多,再过几年或者十几年、几十年,这个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还真会存在吗?经济发展固然重要,文化又该以何种方式进行传承呢?
资料表明,我市现有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古石刻等不可移动文物844处,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5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46处。其实,像酃县故城遗址这样得不到有效保护的文物保护单位在我市还有不少,如同样在珠晖区范围内的三甲种工校旧址、申公馆等,都已破败不堪。几年前,市政协曾就此组织省、市政协委员进行了专题调研,政协委员也建议,摸清底子,将有价值的古建筑进行登记、建档,加大保护与开发利用投入,做到古为今用,使古建筑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传承古建筑深厚文化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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