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邹平县西董街道任家峪村袁子兰避暑山庄遗迹被列为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杏林村柳庵遗址、由家河滩村马函三烈士墓被列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全部设置了保护标志。
为确保文物安全,该街道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了定期巡查、定期普查、及时上报等文物保护制度。要求综合文化站工作人员定期对各文物保护点进行安全检查,形成完整、详细的文字记录;定期组织专门人员,在全街道范围内对所有疑似文物点进行全面普查,发现新的文物点须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并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封闭保护。同时,不断加大教育引导和宣传力度,在全街道营造起“人人了解文物保护、人人参与文物保护”的良好氛围。
目前,该街道已有袁子兰避暑山庄遗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尚庄古槐、杨家峪抗日沟、芦泉遗址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东峪村黛泉杯、八柱台村茶泉杯、象伏村玉皇庙遗址等文物保护点13处。除具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还有部分古树、石碑、雕刻等,也被列入了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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