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深圳,不少人以为深圳只有30多年的历史,殊不知,早在6000多年前就有人类在深圳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息。参加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的杨浩勃委员昨日接受记者专访时呼吁,深圳要重视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希望能制定文化遗产保护地方法规,“如果不尽快采取有力措施,一些尚留存的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将永远消失,造成难以弥补的缺憾!”
东官郡是深圳城市建设之始
杨浩勃委员首先从城市发展规律的角度阐述加强我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的重要性。她说,深圳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已积累了一定的物质财富,接下来将从文化方面更深层次挖掘城市内涵。加强我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充分发挥历史文化遗产的积极作用,对于贯彻落实“文化立市”战略、加快建设文化强市,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考古资料表明,早在6000多年前就有人类在深圳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息,而公元331年设立的东官郡则是深圳城市建设之始,迄今已有近1700年的历史。杨浩勃委员说,深圳的历史文化有着鲜明的时间节点,以成立深圳经济特区为界,一边记录了创造了世界工业化、现代化、城市化发展奇迹的改革开放历史,另一边承载着千百年来形成的先秦文化、民系文化和海防文化。这些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资源联系着深圳的过去与现在,是深港文化的根脉,是中华民族文明的宝贵财富,是爱国主义教育最为生动和形象的教材。
破坏文化遗产令人痛心
杨浩勃委员对我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依旧比较淡薄、文化遗产破坏严重表示痛心。她说,随着深圳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文化遗产受到极大威胁,不少历史文化街区、古村落荡然无存,非遗项目已在流失。宝安上合古村、坪山洋母帐等一批古村落和革命遗址在推土机下消失,大鹏军语、哭嫁歌等一批非遗项目濒临灭绝。
“如果不尽快采取有力措施,一些尚留存的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将永远消失,造成难以弥补的缺憾!”她介绍说,一些建设单位,未经批准在文物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乱搭乱建,导致文物环境风貌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与此同时,大量历史文化资源闲置、人造景观泛滥,大部分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文化街区、古村落没有得到合理利用。
能否制定文化遗产保护法规
如何加强深圳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杨浩勃委员“把脉”并开出“药方”:从基层专业人才、保障文化遗产保护、加强宣传与立法等几方面开展工作。
关于现状,杨浩勃委员说,国家规定文物保护要“有专门的保护机构和人员”,当前我市文物保护上实行的是市、区、街道三级管理体制,已初步建立了基本的管理体系。但实际的机构人员配备存在很大不足,特别是在区、街道层面上表现得更为突出;深圳市没有文化遗产和文物古迹保护和开发专项经费,往往只有办公经费,缺乏经费支持。
杨浩勃委员呼吁,应该大力加强宣传,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推动深圳地方相关立法工作,制定深圳文化遗产保护地方法规;进一步完善我市相关机构,培养和引进专业人才;解决文化遗产保护的资金需求,设立一个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项资金,以项目和工作成效为依据,每年对我市的文化遗产工作进行资金扶持。区一级政府也要将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通过政策引导等措施,鼓励个人、企业和社会团体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行资助;由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渐进有序开发利用历史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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