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建筑的市场运作,除职能部门树立起文化保护意识,显然,还需要制度与法律的保障。回想一下,古建筑的保护什么时候离开过市场化?
如果好好想想目前昆明有古建筑的地方,市场化运作几乎从定性其为古建时,便已开始。从昆明的西南往北走,龙门、大观楼、翠湖、圆通寺(山),这些地方的市场化历史有的几乎从民国起就开始了,虽然门票收入现已不再作为翠湖的直接收费方式,但公园内大量的经营场地出租,近十年以来都是翠湖的重要维护资金来源。
对古建筑进行保护,不管是出于褒奖前人、激励后人,还是为城市文化保留几分历史的回想,古建筑有着永恒的社会功用。作为政府,有必要为其负起百分百的责任。
事实上,目前昆明的老建筑,不管在景点内与否、产权在政府还是民间,都在做着积极的市场化尝试,然而,目力所及的老建筑们集体变身餐饮场所,建筑格局还是风格,都已无复旧制,这其实反映出市场化运作是有问题的。
“以前昆明市区内的古建筑是明确规划的,然而等到新的房子建起来之后,很多古建筑就都消失了。”某从事文化保护工作长达二十余年的专家在近期举办的文联专家恳谈会上痛心疾首,“有必要从相关部门核心决策层树立文化保护意识。”
固然,城市发展是新陈代谢的过程,但是,作为回味历史的重要工具,古建筑的保护,谁又说不是一种意识的树立?
然而,过多的理念倡导往往会很无力,因为市场经济社会里,市场化运作下的老建筑保护,很难从操作者身上摒弃唯利是图的毛病。至少古建筑本身要进行修缮,需要大笔的钱,更何况,古建筑本身所具有的是不可复制,以及唯一的资源,一旦这种资源得到资本化运作,所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在商人眼中,已非简单的装点门面之用。某古建筑使用者曾透露其手中的场地租金每年就超过千万。
古建筑的市场运作,除职能部门树立起文化保护意识,显然,还需要制度与法律的保障。
如产权从属云南大学的袁嘉谷故居,虽然在当时,履行了一定的经营论证,但还是在一片骂声中变身餐馆。以堂堂大学之身,尚且对餐饮业对古建筑影响视而不见,就更何况产权从属更小个体了。事实上,在国内大部分省份,已有地方立法规定古建筑不能从事餐饮娱乐业,然而,昆明在这方面,还滞后了好几步。而翠湖畔的石屏会馆,在经营餐饮时发生火灾,后不见相应处罚,亦仍旧进行餐饮经营,这本身是古建保护制度上才能解决的问题。
“市场经济除遵守经济规律外,另一双‘看不见的手’同样重要。对于古建筑这种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进入市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需要有更完善的法律和制度保障。法律的强制规定,才能避免老建筑进入市场后,保护变成破坏。有了更合理和科学的入市制度建立,比如做好入市前专家论证和社会监督,才能让保护落到实处。”云南大学教授熊思远说。
是的,没有理由阻止老建筑通过市场化运作解决保护问题,但更科学和有制度保障的市场化运作,才能保证以保护之名开始,以此而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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