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7月13日召开的全市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工作现场推进会上了解到,目前我市共有历史文化村落195个,通过多年努力,前期保护利用已富有成效,整体情况仍有待改进。
据了解,2006年,我市印发《金华市古民居保护管理办法(试行)》,首创古建筑私人认养模式,并结合村庄整治、农房改造、历史文化名村创建和发展乡村休闲旅游等工作对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进行了深入探索。在各县(市、区)中,磐安县编制完成全省第一个县域《历史文化村保护与发展总体规划》,义乌市出台政策将修复古祠堂、古民居列入新农村建设专项补助范围。
据不完全统计,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全市有数千幢农村古建筑得到了保护修缮,有9个村开发了古村落旅游项目,涌现了婺城区寺平村、兰溪市诸葛村、武义县郭洞村、磐安县管头村等在长三角地区甚至全国都有影响力的典型代表。
从全市历史文化村落普查结果看,目前我市195个历史文化村落中,古建筑村落、自然生态村落、民俗风情村落分别有110个、32个和53个,总量不少,但其中也有一些村落没有得到有效保护,村落整体风貌破坏、古建筑损坏失修等问题突出,需要进一步加大保护力度。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钟关华指出,加强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是延续和发展优秀传统文化的需要,是彰显美丽乡村地方特色的需要,是全面提升农村人居质量的需要,是推进村落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摸清历史文化村落现状,科学编制保护利用规划,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力争到2015年,实现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规划县域全覆盖,全市历史文化村落得到基本修复和保护,打造一批具有金华地域特色的优秀历史文化村落,完成“修复优雅传统建筑、弘扬悠久传统文化、打造优美人居环境、营造悠闲生活方式”四大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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