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自从八国联军火烧圆明园之后,以断壁残垣为主体特征的圆明园,已经超越其园林的本义,而成为一种国难的象征,文化的浩劫,历史的遗憾。类似大水法、西洋楼等遗址,每位国人亲临其境,浓重的家国情怀油然而生。而这种对历史的尊重和敬畏,恰是当今弘扬民族文化、传承民族精神所最需要的。逆向思维,假如重修圆明园,恢复这座昔时“万园之园”的锦绣华丽和皇家气派。那些正在成长的少年儿童,有朝一日到了圆明园,或许,就不会产生强烈的民族自尊和屈辱感,这无疑是一种历史教育的悲哀。在此语境下,耗费大量人财物重修圆明园,值得商榷。
圆明园“修”“存”之争历经多年,这本来就有些闭关锁国的意味。作为世界历史文化的著名遗址,圆明园,不仅仅属于中国,更属于世界。看一下西方国家的文化遗产,无论是古罗马的斗兽场,还是古埃及金字塔,无论现代科技发展到何等水平,诸如此类的世界文化遗产,至今都保持着原汁原味。而这,也恰是这些文化遗产历经风雨、更加璀璨的根本原因。以此对照圆明园,“修”“存”还有什么可争论的。
一些专家主张“修”的所谓理由,“可以恢复民族往日荣光,抚平这段历史创伤。”这纯属自欺欺人。俗语讲,破镜难圆。一百多年前,八国联军在圆明园犯下的滔天罪行,不啻为将“民族耻辱”四个大字深深镌刻在龙之传人的骨髓里。哪怕圆明园重修得比当年还好,也不意味着恢复了民族荣光。而这种历史创伤,更是永远难以抚平。当然,作为一个曾经承受过更多苦难的民族而言,需要的不是抚平创伤,而是牢记历史、不忘国耻、自立自强、屹立东方。这才是恢复民族荣光的题中应有之义。
圆明园的“修”“存”之争,尽管是个案,但折射出一些基层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思维上的迷惘和混乱,却很有代表性。近年来,类似于圆明园之类文化遗产的“大修”计划,不绝于耳。这说到底,还是经济高速发展、物质文明极大丰富的产物。诚然,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过程,本来就包含维护、修缮等工程项目。对于一些历经风霜雪雨、破损严重的文化遗产,及时适当地修缮,保护其历史原貌,各级政府都应该不遗余力。但对于圆明园这种已经超越“园林”本义的文化遗产,大兴土木,某种意义上讲,就有些政绩工程之嫌。结果浪费了民脂民膏不说,还容易成为“历史罪人”,何苦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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