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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木萨尔县北庭故城遗址价值诠释研讨在北京举行
来源:天山网 作者:罗瑜 日期:2010-2-23
春节前夕,由自治区文物局和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主办,昌吉州文物局和吉木萨尔县北庭故城建设管理局承办的新疆吉木萨尔县北庭故城遗址价值诠释研讨会在北京召开。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研究员孟凡人、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研究员、新疆队队长巫新华、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历史研究所所长陈同滨、副所长傅晶、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司副司长陆琼、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司考古处处长闫亚林、自治区文物局局长盛春寿、昌吉州副州长石彦玲参加了会议,会议就拟建中的北庭故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规划的编制、进行考古发掘、保护和展示等工作的开展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会议认为加强北庭故城遗址保护管理展示工作,对于深入研究西域史、古代交通史、古代军事史、民族关系史和东西方经济文化交流史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故城的保护与展示在新疆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民族性,将对维护边疆稳定,民族团结起到重要的作用,印证了新疆自古以来就是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建设北庭考古遗址公园是维护国家利益的具体体现。北庭故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对于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作用。
会议要求北庭故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建设要做好总体保护规划与遗址公园规划的衔接,必须考古先行,规划统领。北庭故城遗址建设一切按经批准规划实施。要保证规划的完整性、科学性、可操作性。规划的编制必须按“一揽子”通盘考虑,分步实施。具体由北庭故城建设管理局负责实施。遗址公园规划先行,设施规划、考古规划、绿化规划跟进;在地下遗存尚不清楚的情况下,如需开展设施建设,应进行考古勘探调查,要稳步推进。北庭故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应成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示范规划,成为精品保护规划。规划编制单位应尽早完成遗址公园规划的编制,以确保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了保证北庭故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对于2007年国家文物局批准的《北庭故城保护利用总体规划》中的相关保护项目,由自治区文物局申报国家大遗址保护专项资金,按照《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积极申报并组织实施。关于北庭故城一号佛寺(西大寺)壁画保护、土体加固、泥塑加固和有关北庭故城遗址考古工作由社科院考古研究所抓紧编制考古工作计划按程序批准后实施。会议还就北庭考古研究中心、北庭古城内搬迁和其他事宜进行了研究讨论,并达成了共识。 分页:[1] [2]
编辑:毛怡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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