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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岳阳楼历史名街遭拆迁
来源:中国江西网 日期:2010-11-26
被指拆迁手续不全
仿宋街始建于1988年。经清华大学土木建筑研究设计院著名建筑专家郝亚民、刘凤阁两位教授主持设计。仿宋街落成后,受到了前来观赏的游客、建筑专家的高度赞赏。时任岳阳市规划局局长的欧阳政伟赞道:“仿宋街既不喧宾夺主,更宜众星拱月,让楼前街的古朴,更衬托出岳阳楼的雄姿。”
2002年底,岳阳市政府向湖南省政府上报了《关于要求审批〈岳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请示》(下文简称《规划》)。
《规划》中确定,历史文化名城内容包括:“岳阳市市区内现存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历史环境的保护,其中国家级2处,省级5处,县市级30处,旧城传统格局及洞庭南路,洞庭北路及瀚林街历史街区的保护……”
2003年,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函[2003]12号对《规划》做出了批复,原则同意了《规划》中确定的历史文化名城内容。
同时,批复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规划,对规划的重大变更及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的变更,必须按法定程序报省人民政府批准。”仿宋街即位于洞庭北路,也是洞庭北路上成片的仿古特色建筑。
2006年4月5日,《岳阳晚报》刊登了一则《岳阳市房屋拆迁公告》,公告中所涉及的拆迁范围就包括了仿宋街。公告显示,拆迁人为“岳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拆迁范围为“规划部门划定的沿湖大道配套工程建设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公告规定,拆迁在2006年7月31日完成。
此公告一出,引起了社会各界哗然,特别是首当其冲的业主。
以张志文、陈正泉等人为代表的业主开始查阅拆迁的相关手续。陈正泉惊讶地发现,“拆了仿宋街拟投资5亿建设的楼前广场竟然为非法建设!”陈正泉称,这是根据《国务院305号令》规定的“办理拆迁许可证必须五证齐全”而下的结论。
陈正泉分析:一、建设项目的批准文件。岳发改投2006[81]号批复要求:“先办理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等,再由市发改委下达年度计划后才能实施。”而楼前广场项目并未通过年度立项计划。二、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岳阳市国土局红线图上的批复是:“必须与现有房屋产权人达成房屋土地转让补偿协议后,才能办理有关手续。”证明没有国土手续。三、金融机构专项建设资金存储证明。岳阳市城建投自己开具4000万元“资金证明”取代金融机构的证明,难自圆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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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谢玉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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