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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蹄形管状玉器功能刍议
来源:内蒙古日报 作者:杨凡 日期:2014-4-17
红山文化崇龙思想非常突出,出土物中以其玉猪龙和兽形玉最为耀眼,这里的龙形是一种合成的动物造型。学者田广林根据龙形头部的分解并且结合了西辽河地区的动植物环境认为,这其中含有猪、鹿、蛇等动物的形象。无独有偶,红山文化中的“太阳神像”也体现了这类多元融合的理想,这类玉雕头部有多角凸出,兽首人身,整个雕塑成蹲坐状。很多学者为了兽首到底是牛首还是代表着红山文化的龙首,抑或是太阳光芒的抽象表达争论不休。实际上,无论我们在玉猪龙与兽形器中分解出多少种动物的形象,或是证明后者到底是以哪些形象与人身进行了融合,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形成了“寓多元为一体”的观念。这种设计观念源自宗教信仰的需要。无论是玉猪龙还是兽形器都是自然界中不存在的动物,都是被作为祭祀的对象,这种祭祀对象的设计观念不仅在红山文化中多次出现,后来麒麟的设计也充分体现了这种设计理念。
红山玉器的纹饰大都经历了从具象到抽象的历程。典型的勾云形玉佩便是一例,学者王仁湘根据勾云形玉佩从具象到高度抽象的演变规律,将其分为带有写实痕迹的定式、完全抽象风格的变式和变式的半体形式3种类型。在这个演变的过程中,人们渐渐超越具象形似的追求,转而追求抽象神似中所蕴涵的神格意味。兽形玉和玉猪龙是红山玉器的代表作,虽然我们很难确切地寻找到那些在兽首设计时包含的具体动物形象,具体和抽象相结合绝不是一个简单的艺术特征,而是从简单装饰到信仰标志的转变。
红山文化时期的玉料加工已普遍使用切割成材技术,棱角锐利,形状趋于归正。但是红山人并不直接使用这样的成形玉器,而是对于切割和钻孔过程中出现的锐棱再次加工,使得玉料不失规整却又突出了圆润的效果。
装饰技法上,红山文化玉器以浅圆雕表现动物的五官,更重要的是,在玉器表面磨出一种瓦沟纹的纹饰。瓦沟之间的起伏随体型而变化,宽窄深浅十分均匀规矩。就是刻划有纹的玉件,也常与这种沟槽相间,起到互相衬托得作用。这是红山文化玉器在雕刻技法上最显著的一个特点。这种制作工艺的难度要高于其它的刻划纹饰,但是可以对人的视觉产生很大的影响,随着光线照射角度的变化,使这些纹饰时隐时现,从而最大限度的突出了立体感、层次感和神秘感。这种特点使得玉器圆润、光泽的自身特性得以充分表现。
作为礼器的红山文化玉器在现实中最重要的功能就是和鬼神相通,也就是所谓的通神作用。巫师们试图通过各种仪式让人们相信他们具有沟通神灵的能力,是天地人神的中介。然而,巫师仅仅具有这种能力是不够的,他还要借助手中的法器和礼器,才能达到与神沟通的目的。比较奇特的马蹄形管状玉器就被一些学者认为是一种重要的宗教仪式用器。
虽然以玉器作为几乎唯一的随葬品,但是在各类墓葬中随葬玉器的数量一般都不多,就是在中心大墓和大型土圹石棺墓中,一般也不超过10件。属于红山文化最高层次的牛河梁遗址,随葬玉器的26座墓中,随葬5件以上玉器的仅7座,3件以下的16座,超过10件的墓葬只有1座。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红山文化积石冢的规模都很大,牛河梁的中心大墓和大型土圹石棺墓的墓坑面积多在9—16平方米之间,大于同时期周边文化。如果把整个积石冢的面积也算在内,一般面积可达200—400平方米。墓葬的巨大规模与数量很有限的玉器随葬品不相称,反衬出随葬玉器的重要性。
与此同时,作为通神工具的玉器在牛河梁遗址中已有向大墓特别是中心大墓集中的明显趋势,玉器数量相对较多,多大件,用料精。红山文化代表性玉器种类及组合多见于中心大墓,如勾云形玉佩和玉龟组合就只见于中心大墓。牛河梁遗址中的一对玉龟出土时分别位于墓主人的左右手中,更是把古人视为神灵的龟这种动物形象作为具有通神的权力的生动体现。
红山文化中多见的神化动物形象,玉璧和其它神秘造型的器种,常成对出现的同种玉器,也表明玉器所具有的神器性质和功能。特别是勾云形饰和猪龙,这种人们想象出来的神化的崇拜物,这是自然界所没有的,是宗教信仰的标记物。这些随葬玉器的放置最主要功能的不是为了显示财富,也不仅是为了表现阶级的差别,而是作为了一种有效、可靠的通神工具。
马蹄形管状玉器功能刍议
红山文化的“特殊类玉器”之一的马蹄形管状玉器,或许在这一时期之后被其他器型在功能上取代,没有直接演变为后世器类,或者演化为另一种器型,类型学上的传承关系很难被现代人所发现,所以在其功能、文化内涵方面学术界有多种猜测。
马蹄形管状玉器,也有些学者称之为钭口筒形玉器,玉箍形器,与动物形玉器、勾形玉器、玉璧并列的红山四大玉类之一。形制呈扁圆筒状,腹壁斜直,一端作平口,另一端作斜长口,口沿薄似刃,平口口径多在8厘米左右,长在5—20厘米之间,有些靠近平口边缘钻有2个对称的圆形小孔,横截面多为椭圆形。这类器物外表素面无纹饰,只有哈佛大学福格博物馆收藏的一件有纹饰。其出现的位置,多横置在墓主人的头部下方,也有的放置在墓主人头部正上方,胸部或右肩部,个别置于腰部右侧,也就是右手处。
马蹄形管状玉器的功能尚在推测之中,学术界意见不一致。综合起来有以下几种观点:
观点1:生产或生活工具。铲土或谷物的工具。
依据:马蹄形管状器的原形有可能是当时生产生活过程中使用的骨匕或其他相关骨质器具,出现有可能是对生产生活工具骨器进行模仿的结果。管状器的两端,只有斜长口一端的口沿薄似刃状,有些还有缺口,而平口一端的口沿较圆钝,要么是制作者有意为之,要么在使用中斜长口长期磨损所致。
刍议:在五六千年以前,生产力水平极低的情况下,用选来的大块柱状玉料,内钻大孔,再内外打磨加工成横截面为椭圆形的筒形器,其制作难度之大可想而知。制作这样一件玉器制品,有可能耗尽制作者一生的时间。把这样一件制作费时且材料珍贵的玉器作为消耗量大的生产或生活工具未免太“奢侈”了。除非是铲或撮的对象比这件玉器还珍贵,用在某种仪式上,但是这种可能性极小。所以,作为生常或生活工具的可能性很小,至少这种作用不是它的唯一功能。
观点2:冠饰。可能是束发的工具,发箍,束发器。装饰物,或实用器。
依据:这些学者的根据主要是这类玉器的出土位置,即有些马蹄形管状玉器出土时位于墓主人的头部正上方,而且在平口处有2到3个小口。由此认为这种器物属于头部装饰物,也有束发的可能,而2个小口亦为穿绳之用。
刍议:有作为冠饰的可能性。我国历来重视“冠”的作用,认为用较珍贵的材料制成的“冠”是地位与权力的象征。这种玉器中,不同个体没有形制上的区别,仅是直径和长短的不同。加之,玉石少见,制作耗时长、难度大,愈加珍贵。因此,完全有可能以不同的大小代表不同等级和权力的级差。从出土情况看,只有少部分器物在平口端有小孔,可系于颈部的,并且也只在少数墓葬置于墓主人头部正上方。而大部分不带孔的、出土位置不在头部正上方的此类器物,其功能可能不在于此。
另外,我国到近现代还有束发的传统,当今的民族志材料中也存在束发的习惯,这极有可能是远古的遗俗,红山时代完全有可能存在这一习惯。这种器物小口的平均口径大多在8厘米左右,可以把头发盘起来束在里面,而平口端的小孔则可以穿细木棒或者系绳加以固定。至于那些口径过大的此类器物,可作为单独的“冠”使用,也可有其他功能。
观点3:臂饰,或防护用的臂套,也就是玉制护臂甲。
依据:有些墓葬中,这类玉器的出土位置在墓主人的手臂处,且手可伸入孔内,依此判断是臂饰;而斜口一端边沿还有刃和使用时留下的缺口,故又推测作为防护用的臂套,兼有工具和武器的功能。
刍议:玉器很易破碎,珍贵少见,制作难度大,使用这样的护臂甲不现实,不可能用于真正的生产生活和战斗中。除非佩戴此种护臂甲的人根本不用参加战斗或劳作,这样也使玉制护臂甲失去了实用价值。
有些墓葬中,这类玉器见于右臂处;大小、形状符合人体小臂的形状,手可以穿过至肘部,其斜长口恰好符合肘关节,不影响肘关节的运动;加之,有些平口处有小口可穿绳系于手臂上,不会掉落。据此,可推断功能之一是戴在小臂的臂饰。另外,日常劳作和不同部落间的争斗很容易弄伤手臂,所以护臂甲作为必要的日常用具,流行于各部落之间。但是社会上等阶层作为指挥者很少或根本不直接参加生产劳动或争斗,佩戴真正的护臂甲对他们来说没有必要性,但是作为一种社会的潮流本身是不可抗拒的,他们需要护臂甲作为装饰与大众趋同,所以选择了材料珍贵、工艺精细、可以体现社会地位和财富的玉器。
或者,玉制护臂甲是优秀者的标志,是一种社会奖励制度,用以奖励那些在生产劳动中的先进者和战斗中的英勇者。以至于最后,在社会上层流行开来。这就为什么这类器物常出现在大型墓葬中的原因。
观点4:巫师通神的礼器,死者升天的用具,“通灵”、“通天”之意。
依据:巫师们通过各种仪式让人们相信他们是天地人神的中介,他要借助手中的法器和礼器,达到与神沟通的目的。还有一些学者认为,此类器物形状扁圆,长面内凹,便于与头部接触,大孔象征着左右相通,下葬时特意横枕在头下作为升天的礼器,象征转世重生。
刍议:这两种观点在学术界比较认可。这种马蹄形管状玉器也可能为与天地通灵的法器,这种法器成为巫师、大祭司或其他神职人员最重要的物品,死后这些法器作为最心爱之物被允许随葬,人们习惯把墓主人最珍贵、最重要、最心爱的物品放在头部或手臂附近。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马蹄形管状玉器出土位置大多在头部附近和手臂处了。而转世重生观点,有待进一步讨论。在其他新石器时代文化中出现过葬具上开一小口,以表示灵魂出窍、重生的意思。依照这样的现象,大部分学者认为墓主人头部周围放置此器也有让灵魂出入、转世升天的含义。但是葬具开口目前也是一种想象的功能,它的真正功能也可能是一种实用的功能。所以“灵魂通天”之说也仅仅是可能性很小的猜测。
马蹄形管状玉器兼有头臂装饰、祭祀实用器、原始宗教礼器、特殊信仰精神寄托等多种功能,这些功能可能是在同一时间段内一器多用的结果,也可能是在红山文化的千年中不断发展而衍生出来的;这些功能来源于生产生活实践,又发展了原始宗教观念,是特殊信仰和人际关系的体现。分页:[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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