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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花园入围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来源:亚心网 作者:任春香 日期:2014-4-11
“自从1994年被确定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后,我们都小心翼翼地‘照顾’它,不过毕竟年代久了,有些门窗的木头变形了,有的配件松动了,我们都不敢动,因为现在很少有人懂当年的施工工艺,局部维修总也修不出原来的效果。”
得知该处升级为自治区级文保单位,刘磊很高兴,“这样保护级别更高更有力了,听说有望再进行一次还原维修。”
乌市文物局文博科副科长吐尔逊告诉记者,根据2007年至2011年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了解,乌市共有288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古墓葬、古遗址、古建筑、岩画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几类。其中,有43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新疆人民剧场等4处为全国重点文保单位,区级文保单位有14处,市级文保单位有25处。
小洋房外墙是用洋灰和石子混合搅拌砌上的,粗糙但却颗粒分明。屋内共有7间房间,木质地板、木质房顶,甚至壁炉都保持完好。资料显示,南花园小洋房建造于1940年前后,总建筑面积220平方米,是由原苏联人设计的具有俄式风格的住宅类建筑。现在,它是南花园物业管理中心的办公室。
南花园物业管理中心的副经理刘磊告诉记者,小洋房原来铺的是红色木地板,只有部分地方有磨损,现在屋内的木地板和地板胶都是在原有基础上铺的,也是为了保护原有地板。而屋内门窗的框架以及配件等都是当年原有的,尤其是黄铜制的门把手至今完好无损。刘磊说,除了几年前重新按原样修建过屋顶外,这些年只对房屋进行局部修整,屋里冬暖夏凉。
说起小洋房的历史故事,坊间有多个版本。记者从乌市文物局了解到,据传小洋房所在地盘最初为俄籍塔塔尔族人胡赛因所有,后被盛世才没收,在该地修建了这幢小洋房,盛世才离开后该地归还原主。1961年,自治区教育厅买下此房,作为办公室使用。分页:[1] [2]
编辑: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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