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阆中必须变文化遗产资源大市为文化遗产资本大市,让这些文化遗产为阆中的旅游服务。”4月7日,阆中市市长魏晓泉在该市文化遗产保护暨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会上表示,“这些文化遗产是历史发展的见证,是珍贵的、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保护好这些文化遗产,是建设家乡的重要精神文化基础。”
据介绍,阆中有各类不可移动文物1018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汉桓侯祠、永安寺、五龙庙、玉台山石塔),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2处,另有观音寺、大像山摩崖造像、福音堂已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即将发文公布。
该市文物管理部门收藏的各类文物藏品达3000余件,其中,珍贵文物1043件(一级文物35件、二级文物71件、三级文物937件),还有大量的珍贵文物散落民间。
阆中现辖行政区域内,先后存在过古巴国、彭国、义阳县、奉国县、思恭县、充国县等行政建制,留下了大量的古遗址、古墓葬等文物资源。
阆中曾是川陕革命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众多革命遗物、石刻标语等红色遗迹。
此外,该市有非物质文化遗产76项,其中,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7项。
该市文物众多,但也存在文物管理体制混乱的问题。出土文物、馆藏文物等由该市文物管理局具体负责,而古建筑等则涉及住建等部门,因而在文物保护单位的规划、管理、修缮、拆迁等方面出现了各自为政等问题,导致文物保护工作缺乏协调有效的监管机制。
近年来,一些施工建设单位一旦发现地下文物,就在晚上悄悄挖掘,把出土文物据为己有,导致出土文物严重流失、黑市交易屡有发生。
文化遗址遗迹保护不力。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推进,一些重要的文化遗址、摩崖造像、石窟、石刻等文物已被破坏或正在被破坏。
近年来,阆中市投入大量资金,对一些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进行了大规模维修。然而,这些古建筑却没有得到合理的规划利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未能充分发挥。
“针对这些问题,相关单位负责人要从对历史负责的高度,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做好统筹规划,切实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阆中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赵秀清说道。
针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阆中市政府出台文件,要求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对本辖区、本系统文物现状进行调查清理,摸清文物的分布、保护等级、保护现状等情况,相关情况要及时汇总。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点实施保养、维修、迁移工程,以及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施工,对文物进行开发利用的,必须报经该市文物管理局核准后实施,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凡在该市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必须报请该市文物管理局开展考古调查和现场勘探,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在施工或生产过程中发现地下文物的,施工单位或个人应立即停工,保护好现场,及时报该市文物管理局处理。对已确定为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要遵循严格保护的原则,保存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由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全面负责保护管理和保护规划的具体实施。对列入各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该市政府将予以扶持,定期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普及活动。
据悉,根据上级统一部署,阆中市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将分3个阶段进行。目前,调查确认阶段的工作已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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