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文化是美丽乡村建设基点
当前,全国各地掀起“美丽乡村”建设热潮。从根本上说,政府倡导“美丽乡村”建设就是要更好地推进农村生态经济发展,加强生态环境的改善,促使农村生态文化日益繁荣,从而实现和谐发展的农村现代化,把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统一到乡村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实现农村社会全面协调的可持续发展。
“美丽乡村”体现的不只是一种生态环境理念,也是一种生活方式。美丽乡村建设应该在理念上回到乡村作为“乡土社会”这样一个原点。建设“重构”不等于“解构”,不等于重新建设乡土文化。乡村建设的城镇化过程中,片面追求同一性就会导致乡村社会的生活方式被解构。城镇化是自上而下的政府行为,事实证明,这个过程很多时候是以消解有形或无形的乡村为代价的。在乡村建设中首先要尊重并体现乡土社会的地方差异性,解决如何重拾与构建乡土文化,也就是地方化的问题。
美丽乡村建设的过程不只是物理空间的建设过程,还包括文化空间,或者说精神空间。文化空间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社区问题。这里的社区不同于城市的社区,它是乡村的情感共同体,它强调一个地区共同生活的人群的精神共同体——具有共同的认知情感、共同的信仰和共同价值观等。土地是农民的根,文化是农村的魂,只有像呵护土地一样呵护这里的文化遗产,才能让乡村的历史文脉得以传承发展、生生不息。
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过程中,一大批历史文化遗产得到了有效的保护和合理的利用,一大批具有浓厚乡土特色的文化项目得到了传承和培育。但是,依然不能忽视一些古村落、古建筑尚未得到有效保护,一些文化遗产在村庄整治和迁建中销声匿迹,一些人文传统、风俗民情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濒临失传,农村文化生活仍然比较单调,农民共有的精神家园建设尚未得到足够重视。
因此,“美丽乡村”建设既要保护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对乡村的历史文化遗产进行有效保护和利用,充分发掘和保护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古树名木等历史文化遗迹遗存,特别要挖掘和弘扬传统人居文化、农耕文化和山水文化中丰富的生态思想,培育和建设一批具有浓厚乡土色彩和地方特色的文化项目,又要培育和发展现代文明,优化美化村庄人居环境,建成传统文明和现代文明有机结合的“美丽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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