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福建省长乐市规划局获悉,长乐编制完成的《琴江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草案)》提出,对周边建筑物高度进行限制。
据了解,长乐规划局对村内建筑物进行限高,具体为:文物保护单位和未定级文物建筑维持原高,其周边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筑高度控制在1层~2层,一层檐口高度不得超过3.3米,2层檐口高度不得超过6.4米。
同时,重要街巷沿线建筑、特色视廊两侧沿街建筑以及鲤鱼山~炮山视线走廊内建筑的高度控制在1层~2层,1层檐口高度不得超过3.3米,2层檐口高度不得超过6.4米,总建筑高度不得超过9米;村落内其他区域的建筑高度控制在1层~3层,3层建筑檐口高度不得超过9.6米,总高度不得超过12.6米。
此外,该草案也对村落路网进行了规划,琴江村的村落道路分成城市支路、村庄干路、村庄巷路三个等级。其中,村庄干路以整治、拓宽瓶颈路段为主。梳理老航猴线的线形,拓宽北门北侧与文峰陈氏宗祠之间的现状路,形成“一横一纵”两条村庄干路,规划红线宽度均为7米,混行车道;在保持原街巷空间尺度的前提下,对现有街巷进行疏理,打通断头街巷。规整后的村庄巷路宽度在2.0米~4.5米之间,以步行和非机动车通行为主,消防通行建议使用小型消防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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