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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盱眙大云山江都王陵考古
来源:中华古玩网 日期:2012-2-7
墓主人的身份
从墓葬的时代、形制、规格、墓室结构、玉棺玉衣制度、高等级随葬品等诸多方面可以确定一号墓的墓主人身份为西汉诸侯王。从西汉时期墓葬所属地先后分封的诸侯国看,大云山先后属于刘贾荆国、刘濞吴国、刘非刘建江都国。
从发现的铭文材料来看,“江都食长”封泥、“江都宦者沐盘十七年受邸”银盘、“江都宦者六年”铜灯、“廿一年南工官造容三升”漆器、“廿七年二月南工官”耳杯等,表明墓葬时代为西汉江都王刘非时期。“廿七年二月南工官”耳杯全为明器,不具有实用功能,应均为特意给墓主人随葬的手工制品。如此,在刘非死亡的当年(二十七年)专门制作的陪葬明器只可能在刘非的墓葬中。
出土文物结合文献材料表明,大云山一号墓的墓主人为第一代江都王刘非,大云山汉墓为西汉江都王刘非的陵园。
发掘意义
明确了大云山西汉江都王陵园的基本结构和平面布局。对陵园内三座主墓的全面揭露,出土了大量漆器、玉器、铜器、金银器等精美文物,尤其是编钟、编磬、玉棺、金缕玉衣等都极为罕见,学术研究意义重大。
对陪葬墓的发掘和分析表明,陵园内的陪葬墓区经过精心设计与规划,所有陪葬墓布局整齐划一,墓葬营建规模、棺椁结构、随葬品种类与数量等因素皆以该墓距离主墓的远近逐次降低或减少,统一的营造模式显示出墓主人之间浓厚的身份与等级差异。通过对陵园内的陪葬墓进行全面揭示,对汉代诸侯王陵陪葬制度有了全新的认识。
一号墓墓主人明确为西汉第一代江都王刘非,改变了以往关于西汉荆国、吴国、江都国、广陵国诸侯王葬地的认识,为重新考虑诸如仪征庙山墓地的性质(以往一直认为庙山墓地为江都王墓地)等课题提供了新的资料。
大云山西汉诸侯王陵园的确认,为重新认识东阳城遗址提供了契机。新发现表明东阳城除小城外存在着范围3.5平方公里的大城,江都王陵园与东阳城之间的关系值得进一步探讨,东阳城的性质也需要重新评价。
总之,大云山西汉江都王陵园的发掘,出土材料极为丰富,为进一步研究西汉诸侯王陵制度提供了重要资料,并为汉代考古的相关研究提供了新的方法,开拓了新的视野。
专家评价与建议
为进一步做好下一步的发掘、整理、保护、规划等相关工作,2011年11月20~21日,南京博物院和盱眙县人民政府主办了“盱眙大云山汉墓考古成果论证会”,北京大学、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中国国家博物馆及各相关省市的专家学者共30余人参加了论证会。与会专家高度评价了大云山汉墓的发掘成果,同时对今后的发掘、保护、后期展览等工作提出了各项建议。
专家一致认为,大云山汉墓的发掘,取得了非常重大的收获,是新世纪以来我国重大考古发现之一。同时它也展现了当今中国田野考古一个新的水平。在发掘的整体概念、发掘过程中新科技手段的运用、发掘过程与文物保护及文化遗产保护的有机结合、发掘过程与学术课题研究的结合等方面所作的有益尝试。李伯谦认为,大云山汉墓考古发掘就是一个典型。
陵园制度方面,焦南峰认为,大云山江都王陵的考古发现,不仅对西汉诸侯王陵制度的研究有重要价值,同时也为西汉帝陵制度的研究提供了新的资料,可以对帝陵制度研究得出一些新的、结论性的认识。葬制方面,赵化成认为,汉代的黄肠题凑葬制在大云山是处于由早期到晚期的过渡阶段,这为全面理解汉代黄肠题凑制度提供了全新材料。出土文物方面,白云翔对3件裂瓣纹银器进行了深入解读,认为加强此类器物的研究对我们理解汉代的中国与西亚、地中海地区的交流至关重要。安家瑶通过对大云山汉墓出土实用玻璃质编磬的考察,认为如此尺寸的玻璃制品背后反映的是汉代高度发达的玻璃制造业,改写了中国古代玻璃工艺史。李银德对大云山一号墓与二号墓出土的玉棺进行了探讨,认为出土的两具玉棺是理解汉代玉匣制度迄今最为直观的材料,为进一步了解汉代贵族丧葬礼仪提供了契机。此外,郑同修、李虹分别就大云山汉墓与定陶汉墓、六安王墓做了比较研究,认为大云山汉墓为汉代诸侯王墓的深入研究提供了珍贵资料。
各位专家还对后续工作提出了大量可行性建议。田野工作方面,白云翔就陵园外遗迹、陵园修筑技术方面提出了完善性建议;刘庆柱就陵园门址与车马坑的位置问题提出了工作方向;邹厚本就陵园与东阳城遗址的关系问题提出了下一步研究方向;李小宁就现场的文物保护提出了可行性建议等。资料整理方面,白云翔强调,大云山汉墓的报告不仅仅是一个田野考古报告,更需要成为一部研究性报告。张昌倬等建议大云山汉墓的报告需要列出计划,尽快公布出版。
另外,李伯谦、信立祥、宋建、高大伦、郭伟民、林留根、邱永生诸先生在陵园寝庙建筑、东阳城与陵园关系、后期遗址博物馆与遗址公园建设、现场遗迹保护等方面提出了各自建议,为后续各项工作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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