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门寺景区
景区涉嫌借教敛财
千米长的佛光大道、百米高的合十舍利塔,是法门寺景区内最引人瞩目的景点。道路两侧的高大佛像前,都摆着写有“法门寺慈善基金会”字样的功德箱。记者看到,穿行其间的游客们,不时会上香、参拜,或驻足于摆有佛教物件的摊位。
一位女游客请了一盏灯600元,三份香150元。临走时,穿着居士服的工作人员叮嘱:“记得别走回头路,在地藏王菩萨处上香。”
一位年轻人在休息区求了一只签,桌对面的老人非常高兴地道喜,说这是财源广进的上上签,并让他用手机拍下来留念。当得知需要自愿布施时,年轻人从兜里掏出仅有的一张百元钞票递了过去。老人看了看他手里的零钱:“再给20元,寓意月月发财。”
圆融门外,许多工人蹲在地上,凿刻着石碑,上面密密麻麻写着人的名字。一位法门寺慈善基金会的工作人员介绍,景区正在建造十八罗汉的金身,尚有15座待建,每座造价300万元,需要游人和信众的捐献。捐献者都可以将名字刻在石碑上,100元只刻自己名字,千元以上可以刻全家,香港、江苏等地捐献数十万元的企业则单独刻碑。
然而,这些游客并不知道,景区里的上香、求签、造罗汉捐献等统统是违规的。就连每尊佛像前的功德箱,也只不过是景区赚钱的工具,与佛教信仰无关。
中国证券报记者走访景区管委会和工作人员了解到,2001年,陕西省决定将法门寺打造成“世界佛都”,定位为继兵马俑之后的“陕西第二个文化符号”。此后,由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等6家单位共同出资兴建法门寺景区,并于2007年引入曲江文投的管理团队负责经营。
据不愿具名的政府人士透露,法门寺景区没有国家颁布的佛教宗教场所资质,“按规定,景区只能作为佛教文化的展示平台,不能开展宗教活动”。
一位熟悉景区经营的人士介绍,“这里不是宗教场所,法门寺的僧人根本不会来。所以,那些开过光的物件、驱邪避凶的佛龛、敲木鱼的僧人都是糊弄人的。近两个月开始的建罗汉像也是一样,这本应该是由景区文化产业集团投资的固定资产,如今套用佛教捐献的说法,就变成了游客集资。”
中国证券报记者注意到,在刚刚发布的《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中,提及的违规行为几乎在法门寺景区均有迹可循。《意见》提出,对非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功德箱、接受宗教性捐献、开展宗教活动等借教敛财行为,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要会同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工商、旅游、文物等部门,坚决予以查处。
伪慈善的基金会
两次走访法门寺景区,中国证券报记者发现,景区内的收费项目花样不断翻新。6月初,景区在门前广场推出天树、地树供养,每棵每年4800元;合十舍利塔内,佛龛供奉每尊近两千元……到了10月下旬,景区里竖起了数块广告牌,购买佛茶成为了结殊胜佛缘的捷径;十几块石碑摆放在地上,捐献罗汉像建造的游客名字刻在其中,在一块捐献万元以上的石碑上刻着49位游客姓名和籍贯,金额合计逾70万元。
法门寺慈善基金会是这些收费项目的“经营者”,这是一个自称“由陕西省佛教协会发起成立的公募性基金会”。实际上,这个名叫“法门寺”的慈善基金会,与法门寺没有任何关系,就连理事长也是由大慈恩寺方丈增勤法师担任。
法门寺僧人介绍,几年前寺庙曾经想申请成立慈善基金会,但是由于房子、人员的问题未能落实而暂时搁置,当时和民政部门签订了协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法门寺的名义成立基金会。但是,后来随着景区成立,在政府的推动下,法门寺慈善基金会得以成立,它虽然挂着法门寺的名字,却是由曲江文投实际控制和管理。
景区文化产业集团公司常务副总唐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基金会人员是由曲江文投向其推荐。基金会获得的资金,一方面用于慈善事业,另一方面用于偿还景区文化产业集团的银行贷款。”
本质上而言,法门寺慈善基金会只不过是景区移花接木般借教敛财的工具。由于法门寺景区没有宗教场所资格,无法名正言顺的通过功德箱、捐献等方式获取利益。于是,法门寺景区文化产业集团通过注册成立法门寺慈善基金会,以其名义开展宗教活动。
景区上亿的门票、善款收入,与法门寺无关;大兴土木的佛像、景观建设,与法门寺无关;就连佛教圣物佛指舍利也被存放在没有宗教场所资质的景区内。平时很少上网、看电视的法门寺僧人,甚至不知道最近十部委出台了关于寺庙宫观管理的7条意见。当听到记者复述《意见》主要内容时,僧人重复着附和:“这些违规的事情,在景区里都有。”
在法门寺管理小组的法师看来,商业化带来的更多是权益和声誉的损害,“我们希望有两种解决方法,一是法门寺单独运行,门票恢复28元,或者免票,景区今后不要再使用法门寺的名字;二是把景区交由法门寺管理,由寺庙出面邀请专业的管理团队,不过前提是要剥离目前景区10多亿元的负债。”
推荐阅读:
湖南宜章县“新屋里古民居”正式揭牌
常州武进区百年古桥多处沉降
黄山:让“百村千幢”延伸“大徽州”
余杭良渚遗址进入申遗“冲刺阶段”
分页:[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