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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古建筑应完善哪些消防设施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日期:2015-1-16
1.开辟消防通道
(1)凡消防车无法到达的重要古建筑。除在山顶外,都应)F辟消防通道,以便在发生火灾时,消防车能迅速赶赴施救。
(2)对古建筑群,应在不破坏原布局的情况下,开辟消防通道二消防通道最好形成环形。如不能形成环形车道,其尽头应设回车道或面积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供大型消防车使用的回车场,其面积应不小于15m×15m.车道下面的管道和暗沟应能承受大型消防车的压力。
2.改善消防供水
〔1)在城市间的古建筑,应利用市政供水管网,在每座殿堂、庭院内安装室外消火栓,有的还应加设水泵接合器。每个消火栓的供水量应按10~15L/s计算,要求能保证供应一辆消防车上两支喷嘴为19mm.的水枪同时出水的量,消火栓采用环形管网布置,设两个进水口。
(2)规模大的古建筑群,应设立消防泵站,以便补水加压,体积大于3000m3的古建筑,应考虑安装室内消火栓。
(3)在设有消火栓的地方,必须配置消防附件器材箱,箱内备有水带、水枪等附件,以便在发生火灾时充分发挥消防管网出水快的优点。
(4)对郊野、山区中的古建筑,以及消防供水管网不能满足消防用水的古建筑,应修建消防水池,储水量应满足扑灭一次火灾,持续时间不少于3h的用水量。在通消防车的地方,水池周围应有消防车道,并有供消防车回旋停靠的余地,停消防车的地坪与水面距离,一般不大于4m.在寒冷地区,水池还应采取防冻措施。
(5)在有河、湖等天然水源可以利用的地方的古建筑,应修建消防码头,供消防车停靠汲水;在消防车不能到达的地方,应设固定或移动消防泵取水。
(6)在消防器材短缺的地方,为了能及时就近取水扑灭初起火灾,需备有水缸、水桶等灭火器材。分页:[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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