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民居保护亟待破“瓶颈”
来源:中安在线 日期:2014-6-11
日前,记者了解到旌德县三溪镇田家村清代古民居田家大屋损毁严重,三名业主无力承担维修费用,欲将老宅卖给外地商人。就在交易即将实施之际,当地文物部门出面阻止,并表示为房主寻找社会投资,进行就地保护性开发。由于一处边屋房主开价过高,有意投资者未能谈妥。
皖南古民居,是指我省境内长江以南地区1911年以前建成,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民宅、祠堂、牌坊、书院以及楼台亭阁等民用建筑物。宣城市现有古民居4700多栋,总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主要分布在绩溪、泾县和旌德三县。由于古民居产权大多属于私人所有,如果不是“文保”单位,文物管理部门无法出面干预,导致古民居和相关文物破坏和流失严重。据有关人士统计,皖南古民居平均每年减少约5%。
产权问题成为制约古民居保护的一个“瓶颈”。在保障私人权益和实行文物保护之间找到平衡点,是摆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面前的一个难题。
近年来,很多地方都在探索古民居产权保护新路。一些地方通过产权置换变更机制,鼓励原产权人自愿将产权转让给政府或集体;同时鼓励各种社会资金在不拆毁古建筑的前提下,通过购买非国有古建筑等方式,参与古建筑的保护和利用。但不管通过哪种方式,都应该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合理定价,既要保护产权人的利益,又要让政府或购买者力所能及
编辑: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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