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南京雨花台区金阳东街南侧一个占地7万平方米的商业项目工地上,考古人员心痛地发现,之前已确认的包括一座王侯等级墓葬在内的三座古墓,遭施工方连夜开挖毁坏。而此前,南京市博物馆和开发商已经协商好了考古勘探相关事宜。一份停工通知书,未能挡住开发商粗暴的施工破坏。
有人说,南京就像古董铺子,每一锹挖下去,都不免磕碰着文物。为此,南京规定,重点埋葬区或施工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的工程项目,必须先考古勘探后才能施工。然而,规定未必都能得到现实的回应。南京市文化综合执法总队二支队队长说,“这是非常恶劣的违法行为。”于是,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根据相关规定,施工方将面临5万元至50万元的处罚。然而,一纸行政罚单,一个50万元封顶的“杀手锏”,在房价动辄上万元的今天,能吓唬得了谁呢?破坏文物,最高作价50万元处理,这在一个动辄号称文明古国的国家,确实是很讽刺的一件事。
从“梁林旧居”到南京古墓,尴尬似乎在于法令太柔。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统计显示,近30年来消失的4万多处不可移动文物中,有一半以上毁于各类建设活动。甚至有官员直言:“比如在国内的一座城市,曾有一位开发商,在拆掉古建筑之前,就拿着50万元的罚款找到文物部门,以此显示其拆毁文物的决心。”
说起来,都是对历史缺乏敬畏。再多的文物、再无价的价值,总要有铁律的守护。开发商不懂文物,这自然情有可原。但为什么“施工方”压根儿就不在乎文保规则?这能仅仅理解为知识层面的“无知无畏”吗?类似的例子,在城市化进程中俯拾即是。去年10月23日《中国青年报》就曾报道过,郑州市一开发商在未完成考古发掘的情况下,违法施工进行建设,涉嫌破坏距今4000多年的龙山文化遗址。一样是赶工期,一样是没人当回事,一样是只祭出最高50万元的罚单。
俄国作家果戈理说:“当歌曲和传说已经缄默的时候,建筑还在说话。”城市里簇新的城墙与成片的废墟,见证着一众古城的发展之梦。其实,文物的命运,不过是城市最真实的心思与表情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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