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萍乡县丞

“州县提调官通判”字样全貌

3月9日,听闻芦溪县芦溪镇江霞村发现明代古城砖,记者赶赴芦溪,并在县政协文史委负责人缪德荣陪同下来到该村,在询问了多名当地村民后,找到了据说发现过数量较多古城砖的地点,并现场发现了多块颇有特色的零碎的大大的古砖。从沉睡的泥土中苏醒,经历了600多年之后,古老的城砖看到了21世纪的阳光。
“袁州府隋”这里位于江霞村第八村民小组即新力埠小组,320国道边,现场还停放着一辆推土机,据村民反映,春节过后,推土机开始了整地,周围是山坡和荒地。从现场翻过的土质看,很适合做建筑用砖,带白色的粘性土壤,有点像瓷泥。也有村民反映,这里曾经就是一座砖厂。也许,早在数百年前的明代,这里很可能就有人在这里做砖了。
现场散落着不少碎旧砖,我们捡起来仔细一看,很多碎砖上都刻印有文字,楷书字体。后来我们来到一家当地居民陈小萍家里,陈先生表示,前段时间推土机施工后他捡了好多块非常完整的古砖,并带记者到其家中看了保存好的4块古砖。他还告诉记者,他曾经向县文化部门上交过一块砖,当时有关人员分析认为很可能是明代洪武年间的城墙砖。
记者现场测量了一下,每块砖长约41厘米,宽20厘米,高11厘米,重约20公斤。或许是时代久远,也可能本来就属于次品砖,这些砖的平整性还不够严谨。已经发现的大部分砖两侧都分别刻有文字,其中一面文字还比较清晰,内容为两排竖排文字,一为“袁州府提调官通判隋赟司吏任俊”,一为“萍乡县提调官县丞唐季静司吏”,这两行文字出现在几乎所有发现的砖块上,估计是整批砖的监督官。另一面的字迹相对比较模糊,很多人名,大概内容是“总甲某某甲首某某小甲某某”,另一行则是“窑匠某某人户某某”等文字,每块砖的名字都有不同。根据资料,“总甲”为明代职役名称,按明代赋役制度,以一百十户为一里,里分十甲,总甲承应官府分配给一里的捐税和劳役等,为十甲之首。“人户”则是民户的意思,应该是具体的一户百姓,很可能是百姓完成赋役的记录。
记者还发现一块砖的正面刻印有“袁州府萍乡县造”的字样,字迹很模糊。
据随行的文史委负责人分析,整个文字的内容包括逐级领导人姓名职务、施工人员姓名、承建(或者纳税人)姓名。从上述文字不难看出,当时的监督管理制度应该非常细致,责任制要求非常严格,真正是责任落实到人了。而之所以这些砖块当时没能运出去用到工程中,则可能是其质量方面有问题,被当作次品处理了。
那么,这些城砖是做什么用的呢?后来,记者在缪先生的帮助下查阅了有关资料,可以印证这些古城砖的用途所在——它们是被用来修建南京城的。
修建于明朝初年的南京城,全长33.68公里,是世界都城中第一大砖石城墙。据估算,当年修筑南京城,共使用了约4亿块专门烧制的大城砖。这些城砖中约80%都在其表面烧有铭文,如今,南京市明城垣史博物馆有很多资料和实物。当年为南京烧砖的窑厂分布在湖广、江西、南直录,即今天的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江苏及驻南京附近的军队卫所等近200个不同地点,砖的尺寸都是大致相同的。这些砖长为1尺3寸8分5厘(约40厘米)、宽6寸4分5厘(约20厘米)、厚3寸2分5厘(约10厘米)。为什么砖的尺寸不取整数,偏偏要留个带“五”的尾数呢?原来,按古代的说法,以方位来讲,“东西南北中,皇帝坐当中”,排第五位的“中”代表皇权;在“金木水火土”五行中居第五的“土”也代表皇权,所以皇家用黄土的黄颜色,同时,“五”就成了皇家威严的专用“吉祥数字”了。造砖的官员把砖头尺寸定为带“五”的数字,既蕴含了皇家的意思,也是为了拍皇上的马屁。在砖上伐制铭文,其实是一种科学的“责任制”。据传当时对城砖的检验十分严格。检验时,由两名强健军士抱砖相击,不破、不裂方为合格,不合格者打回重烧。如若两度检验不合格,有关责任人就要被处死。
“提调官”是管总务的官,始于元代,明代沿置。常常设在非常设机构中,由相应各级机构的主管行政官员兼任。相当于现在的各种临时性的领导小组,由地方主官兼任。
根据资料,在芦溪江霞村发现的铭文中的提调官通判隋赟,由于在管理和监制过程中工作出色,很有可能首创详细“责任落实到人”,因此被提拔做了广东的按察使,从正六品提拔到了正三品级别。而城砖铭文中的萍乡县丞(正八品)唐季静,则未能从有关资料中发现记录。
另据芦溪县政协文史委缪主任介绍,他曾经在宜春市人民公园的古建筑“宜春台”墙体中看到了有“袁州府萍乡县造”字样的城砖,跟这里发现的城砖完全吻合,这也说明,江霞村的砖是有名气的,也从另外一个角度印证了芦溪瓷业具有悠久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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