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政府专门召集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委及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文化工作分管领导,召开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暨文物保护工作会议,专题部署文物保护等工作。嵊州市文广新局局长黄皎昀作工作报告,嵊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孙海荣,副市长黄未参加会议并讲话。
据了解,在文物保护工作方面,嵊州市政府继去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文物保护的实施意见》后,今年又进一步增加了文物保护经费,为切实抓好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科学利用,确保文物的有效维护与合理开发提供了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今年,嵊州市政府报告明确了我市文物保护重点工作,要完成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越剧诞生地(东王香火堂前)、袁雪芬故居和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马寅初故居二期修缮工程,加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崇仁古建筑群保护,“小黄山遗址”申报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孙海荣要求与会人员一定要进一步认识到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文物保护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希望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承担起保护辖区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保点的职责,充分发挥文化遗产在建设嵊州中的独特作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黄未就如何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指出,当前我市一定要进一步处理好经济建设与文物保护的关系;进一步落实文物保护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全市文物保护工作。她希望各级各部门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黄未代表市政府与各乡镇、街道签订了文物保护责任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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