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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建再次被拆 文保命名疑“乌龙”
来源:新京报 作者:张永生 日期:2012-2-27
《老北京人的口述历史》还提到,秦老胡同37号院卖给了科尔沁王公后人包家。包家后人回忆,37号院“是花园,不是四合院,有假山、河、船坞,就是石舫”。
2月22日,北京市档案馆解放前老门牌资料显示,1947年,秦老胡同35号院为一家建筑公司宿舍,37号房主为叶姓和赵姓人家,院内房屋被租给13家70余人居住,大杂院格局业已形成。上世纪50年代成为直管公房至今。
看着一片废墟的37号院和大门紧闭的35号院,崔金泽怀疑当初鉴定“像是个乌龙”,弄错“绮园花园”的位置。
递申请表文保部门将查证
如今,37号院面临着被拆除,源于南锣鼓巷地下停车场的修建。
秦老胡同37号院的居民表示,去年11月,该院北屋开始拆除。住在北屋仅存最西侧一间的黄老太说,由于年纪大不愿意搬到楼房居住,她向来谈拆迁的人提出找平房居住,“后来就没人再来找我。北屋被拆了4间,只剩我这一间。”
2月25日,交道口街道办民政事务办公室丁姓科长称,建停车场是政府行为,拆迁公告早在去年六七月份就已贴出。“涉及前圆恩寺胡同28号和30号,还有秦老胡同37号的一部分,停车场项目经过区规划部门的批示。”丁科长说,“37号北屋是不是文物的主体,具体不太清楚,我们只是做群众工作,不懂这些东西。”
北京市规划委官网的确有该停车场项目用地控规调整公示。
根据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以及南锣鼓巷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要在秦老胡同35号院的建设控制地带搞建设,必须征求文物部门意见。
2月24日,北京市文物局文保处工作人员表示,从没有接到东城区关于在南锣鼓巷建设停车场的意见征询,“那个区域很长时间都没有类似建设规划批示。”
为挽救秦老胡同37号院的命运,崔金泽提起“不可移动文物认定申请表”,并已快递至东城区文委文保科。
崔金泽认为,37号独具特色的花园格局大体尚存,尤其是最主要的五开间正房及船屋两组建筑留存至今,虽于数月前遭部分破坏但主体结构完整,尚可恢复。
在申请表价值评估中,崔金泽写道,与秦老胡同37号一墙之隔的35号已被定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称为“绮园花园”。从其门口悬挂的官方简介可知,“绮园花园”内有假山、敞轩、船屋等建筑,明显所指为今37号院内之物。作为名义上已经受到保护的文物本体,理应被划入市文保单位保护范围之内。
对此,东城区文委文物管理所表示,当时确定秦老胡同35号院为绮园花园区级文保单位的人,或去世或退休,都不好找了。之前确定文保单位多为专家根据现存资料,对其所认为有价值的文物进行评估之后挂牌,“不是不存在弄错的可能,这得继续查证。”
2月25日,东城区文委文保科工作人员表示,“绮园花园”现属市级文保单位,如果要对秦老胡同37号院进行文保单位范围扩展,需和市文物局联系。
北京市文物局法规处、安全督察处工作人员称,对于秦老胡同35、37号院的情况尚不了解,需调查后确定具体情况,“对现在的37号院进行文物身份认定,需从东城区文委走程序。”
建议:文物密集区拆前应排查
看着挂在秦老胡同35号院门上的“绮园花园”的牌子,索家后人察先生心里不是滋味。
他说,旅游的人走到这,导游介绍“这是索额图的宅子”,还有人说是晚清皇后婉容的姥姥家,“这都是哪跟哪啊,以讹传讹,都不是一码事。”
从35号院的挂牌,到37号院的拆除,“从来没人问过我呀?”察先生说。
多名在秦老胡同住了几十年的老居民说,按照35号门上挂着的文物命名说明,他们都知道从一开始就弄错了,“没人问我们,也不知道跟谁说。”
民间古城保护人士华新民也与记者一起参与秦老胡同37号院的调查,她仔细比对文字史料、测绘图和现场后认为,索家宅子本身就是一个整体,“要保护的应该是35号东侧建筑、35号和37号整体,包括花园部分,但现在还把花园的位置弄错了,造成严重的后果。”
华新民称,文物保护工作不应过分注重或纠结于一个古建已经是哪个级别的,“我们的文物保护法不是只保护文物保护单位的法。如果是这样的话,随时发现的文物,就都不能保护了。”崔金泽也认为,没有文物身份,就得不到法律的保护,这是完全错误的概念。法律并未规定,只有认定为文保单位的文物才受保护。核定文物单位只是文物部门依法行政的手段,是法律对文物部门的要求,而不是判断保护对象的依据,文物在被核定为文保单位前就被拆除,这本身就是文物部门的失职。
文保人士建议,像南锣鼓巷这样文物密集区的地方,拆迁建设更应严谨慎重。在做工程拆建前,文保部门能否做最后的排查,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悲剧。
崔金泽称,南锣鼓巷自元朝便有,迄今已700余年,街区下很可能存在其他文物,“这样的历史文化街区,开挖停车场实需审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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