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梁林故居被拆,体现出在法律的执行上,相关政府部门存在失职或者失察的地方。
“此次梁林故居被拆,体现出在法律的执行上,相关政府部门存在失职或者失察的地方。”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说到底,这次事件的发生体现出包括开发商在内的全社会文物意识、法律意识过于薄弱。需要不断地加大媒体和公众的监督,坚决依法办事,保障法律的权威性,杜绝这种行为的发生。”他同时表示,名人故居的保护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媒体和公众的监督其实也是对文物管理单位的帮助。
这位人士认为,梁林故居被破坏后,最重要的是违法必究,这点《文物保护法》第66条里有明确规定。然后是要提出一个可行的具操作性的方案:比如是否需要恢复梁林故居。如果真要复建梁林故居,应该强调真实性、完整性,将现存的一砖一木展示给世人。这些故物,理应成为最宝贵和动人的要素。应该让当下的人们看到、触摸到这些文物,从而产生深切体会,进而思考一些问题。
他表示,这次事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名人故居产权的归属、名人故居认定的问题、需要保护的名人故居数目的问题等。“人类社会,更应强调人文关怀。怎样从名人故居回到文化遗产保护的本源,这中间还有很多值得思考和讨论的问题。”
对于如何才能有效地保护名人故居,这位人士特别强调了法律的作用。“如果现有的法律用足了,现在的问题我觉得能解决90%。”他建议各级地方政府应尽快将需要保护的名人故居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以提高故居的保护级别,将其纳入《文物保护法》的保护范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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