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了报纸,还在为沈宅拆迁被叫停庆幸,今日就有媒体报道“拆迁工程非但没有停止,反而加速进行”,甚至可能存在私自收购拆下的雕花现象。从照片来看,沈宅已经被拆得只剩下一个屋框。就我一个外行人看来,也基本上没有什么保护价值。
令人气愤的是,区文化局对之前所谓“叫停拆迁”的解释是“把媒体报道通告了拆迁公司”,这算是叫停吗?不如说是通风报信吧。得了线报的拆迁公司已经在这项目上耗了10年,当然是唯恐夜长梦多,一拆了之。市文保处对区文化局出尔反尔则表示“震惊”,接着又称“麻烦”。我看“震惊”是理所当然的,“麻烦”却未必,依法办事啊。
根据我国文物保护法,“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的,由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资质证书。”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则规定,“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滥用审批权限、不履行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沈宅名列上海市不可移动文物目录,区文化局是当地文物保护行政部门,对文物被损坏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市文物局作为文物保护上级单位应当予以问责。对于被拆掉的沈宅建筑构件去向,既然构成了“偷盗”嫌疑,公安部门理应及时介入。同样面临拆迁威胁的天厨味精厂不幸又是在同一个行政区,市文保处等单位还能不能相信有关单位“叫停拆迁”的承诺?如果推土机总是能够战胜老建筑,那么我们昨天还在欣慰这座城市的历史与文化,明天就只能对空凭吊这个城市记忆的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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