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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家岭革命旧址变住宅楼 延安文物局盖章同意
来源:西部网 日期:2011-11-30
“我们就是这点错了,没按规定办事”
在这张地图上可以清楚地看到,红粗线(本版右上角图片中的粗线)围起来的部分是重点保护区,蓝粗线(本版右上角图片中的细线)围起来的是一般保护区。
中央花园虽然不在红线内,但是却在蓝线内,一眼就可以看出来是一般保护区。而且,中央花园在图纸上所在的范围与文字中表述的一致,即在西边从旧址大门到公路210米以内。
市文物局文物科科长刘忆认为:杨家岭旧址一般保护区“西边从旧址大门到公路210米处,指的是旧址大门外的那条210米长的小路,仅仅是保护的这条路,而不是整个区域”。
对于那些证明资料,刘忆有不同的看法。他认为,中央花园不是杨家岭革命旧址的组成部分,也不是保护区域,只是杨家岭的建设控制地带。只要延安市文物局审批同意、报建设部门批准,就可以在此开工建楼。
即使中央花园属于建设控制地带,延安市文物局审批再报建设部门批准,真的就可以开工建楼了吗?
我国《文物保护法》十八条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省文物局一位官员指出,杨家岭革命旧址1961年被国务院列为第一批全国重点保护单位。其“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指的就是国家文物局,显然延安市文物局无权在有关手续上盖章表示同意施工。
经记者证实,国家文物局也没有给延安市文物局授权。
刘忆最后承认,“我们就是这点错了,没有按照规定办事”。
“中央花园”被置换成一条“路”
刘忆同时说,延安很多部门和个人,都在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内的建设控制地带建楼,也都没有国家文物局的审批手续。
记者在杨家岭革命旧址门前的一般保护区内看到,数十间低矮的商铺排列在进入杨家岭革命旧址窄小道路的一边。杨家岭村委会修建的住宅楼也基本竣工。刘忆说,这些建筑不但没有文物部门的审批手续,就连城建部门的规划手续也没有。
延安市文物局一位中层干部解释说,任何在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区的建设控制地带搞开发,都要经过国家文物局审批,“这个规定显然不现实,程序太繁琐,没有可操作性”。
“既然是建设控制地带,设置这个程序就是要控制,防止乱批乱建,如果都绕着走,还要法律干什么。更何况,中央花园还在一般保护区,挂着‘保护’两个字,肯定是应该保护为先”,延安革命纪念馆一位工作人员反驳道。
被置换后的中央花园,还有没有意义呢?
“我们置换的是中央花园的土地并不是中央花园”,刘忆如此回答。据了解,被置换后的新的“中央花园”土地,距原址数十米,将被用于开拓进入杨家岭革命旧址的道路以及绿化。
“置换的是土地而不是中央花园?真稀奇,难道中央花园是建在空气里,可以不占地?”延安革命纪念馆一位老同志说,“毛主席种过的菜园都能被保护起来,这样一个重要的有历史内涵的地方,在文物部门的同意下被开发商建成复式楼房,确实是一种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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