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南京市级机关大院三十年来没有发生一起火灾,受到了国家文物局的高度评价。
南京市委、市政府办公所在的北京东路41号大院是原国民政府考试院,2001年5月25日,国务院明确这里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由于大院内有很多古建筑群,木结构多,防火就成了南京市级机关消防工作的重中之重。南京市级机关管理局孙兆利说:“市政府机关大院作为防火的重中之地,因此我们对防火抓得非常紧。因为它既是全国的文物保护单位,又是民国的古建筑。在此,我们从各个方面进行了动员,上下动员,全局动员,各个机关责任到任,形成了人人重视防火,人人都是义务消防队员,确保机关大院三十年来无一次事故的发生。”
据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级机关管理局局长庄立介绍,南京市市级机关每年都组织专场的消防条例的选举活动,在机关大院醒目位置设置了消防知识宣传板和咨询台,邀请消防部门现场播放演示灭火设备器材的使用方法,手把手教会重点防火单位责任人使用消防自动化设备。最近一次的消防宣讲活动,南京市委副书记陈绍泽、市人大副主任黄煌、副市长罗群等领导都亲自参加。无论是节假日还是下班后人走楼空,南京市级机关安全主管部门都要仔细巡查,把可能出现的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这样,南京市级机关大院就确保了三十年来没有发生一起火灾或其它消防安全事故。国家文物局称赞南京市“消防心里有位置,文物安全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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