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民居,承载着太原古城几百年的历史记忆。但是,随着时代的变迁、城市化的进程,这些“老宅子”往往年久失修,濒临坍塌、荒弃,而被保护开发的仅是“冰山一角”。据了解,在全国文物“三普”之后,太原市80余处历史民居、名人故居被确定为文保单位,但由于资金短缺、保护意识淡薄等原因,这些建筑整体保护较差,一些老宅甚至已经沦为危房,这些历史古民居的保护又该何去何从?近日,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古民居摇摇欲坠令人痛心
“前几天一直下雨,屋顶两三处漏雨,趁这两天天气好,我把屋顶修一修。”10月18日,家住太原市府东街南华门一个四合院的张大爷,颤巍巍地爬上梯子,小心翼翼地把油毡铺到房顶上,用砖块压好。张大爷今年65岁,这个四合院留下了他从幼年到老年的所有记忆,房屋虽然已经破旧,儿孙们也相继搬了出去,但张大爷却不舍得走。就在去年,这里在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后被确定为“太原市历史建筑”。
太原市历史民居主要集中在杏花岭区府东(西)街、北大街、解放路、五一路四街道合围的区域内,这些代表了山西民国时期建筑风格的名人旧居和传统民居,在高楼大厦的空隙间,艰难地承载着这座城市的历史记忆。
记者来到了位于教场巷的一家民宅,院门虚掩,只见大门上木制的门板已经沤烂,居民们用一块块木板打了“补丁”,门柱上的砖雕已经损毁,原有的纹路实难辨认。记者注意到,这座民居坐西朝东,面积约100平方米,院门位于东南角。居民们私盖的6座小房使院子拥挤不堪。东侧的厢房年久失修,房梁腐朽,摇摇欲坠。走出院子,抬头可见外墙上的砖雕已经模糊不清,墙头上几簇枯草在风中摆动,让人倍感凄凉。
古民居“私有”带来保护之困
记者从文物部门了解到,目前,太原市有80余处历史文物保护单位,保存完好的仅占20%,60%的古民居主体结构保存完整,但外墙、砖雕等已损坏,另外20%的古民居,房梁、地基等关键部位损坏较重,急需修葺。文物专家也表示,这些历史民居都是珍贵的文物,是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它们是时代变迁的见证者,保护古民居已刻不容缓。然而,资金短缺却成为保护这些历史建筑最大的难题。“我们曾经多次下发通知,要求历史民居的使用者对房屋进行修缮,可事实上,难度却很大。老人们对老房子有很深的感情,但苦于没有足够的积蓄;而年轻人则宁愿买一栋新楼房,也不愿意把钱花在这些老房子上。资金短缺、文物保护意识缺失造成了现在这种局面。”太原市文物局有关负责人也颇为无奈。
按照《文物法》规定,历史建筑产权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应承担维修保护的义务。但按现行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政策,专项资金不能补贴产权属于私人的文物。教场巷11号民居原属于太原市蔬菜公司财产,但公司早已倒闭,维修和保护就落在了居民们身上,但由于房主缺乏经济能力,又不能获得国家的资金补助,只是做一些“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简单修补,大修事宜也就一拖再拖。另外,有些古民居经过数代传承,难以确定产权归属;有些分属几户、十几户,保与拆,修与不修也难以形成统一的意见。
社会力量介入文物修复需要政策支持
然而,就在距离教场巷不远的西华门6号,一座保存完好的大型四合院与这些破损的民居群却形成无比鲜明的反差。这是一座名为“王公馆”的餐饮会所,古朴大方的建筑风格,吸引了众多食客。“王公馆”餐厅是在王靖国公馆旧址上改建而成,旧址始建于上世纪20年代,由于年久失修,王靖国公馆出现地基下沉、墙面裂缝、屋顶塌陷等状况。2008年,民营企业山西王公馆文化餐饮公司与太原市百货公司达成协议,餐饮公司投入1000万元对王公馆进行整修,获得了使用权,现为“太原市文物保护单位”,本报2008年8月5日特稿《山西太原:民企介入修复开发“王靖国公馆”》曾做详细报道。杏花岭区文物旅游局局长宋建伟介绍,在整修施工过程中,文物部门对施工方进行监管,施工方在拆卸原址建材的同时进行编号,然后根据号码放归原位,这符合文物古建筑的修复程序。“鉴于太原大量的历史民居亟待保护,民企出资修复文物单位的方法,为历史民居的保护开发提供了新思路。”
无独有偶,在今年6月,曲沃县人大常委会起草并审议通过了《曲沃县古建筑认领保护暂行办法》。新政策规定,认领期间古建筑产权不变,受文物部门监管。谁保护,谁受益。暂行办法公布后,曲沃县文物局积极同社会各界人士及一些企业家多次协商,最后选择曲沃县工商联主席黄文生,企业家畅义龙、巩代生、赵金有分别认领了西海村龙王庙、义城村黄帝庙和神泉村黄帝庙,计划第一批投资1000万元修复资金,对几处文物实行抢救性的保护与修复。
引导社会力量筹措资金修缮古民居,以破解古民居的“保护经费少”、“产权私有化”这两个难题,或将成为古民居保护的“护身符”。这项措施同样在外省得到了很好的实施:2009年,苏州市房管局对有着近300年历史的两处古建筑公开拍卖,目的也是调动民间资本参与保护古建筑,为濒危古建赢得“抢救”时间;2010年10月,安徽省黄山市出台了《皖南古民居认领保护办法》,向海内外推介全新的古村落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模式,吸纳社会资金参与文物保护。期待山西也为民企介入修复文物建筑出台相应的政策依据,为太原历史民居的保护开发提供一条崭新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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