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博杂谭:知荣明耻 爱护文物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日期:2007-2-4
北京颐和园,十七孔桥南端,昆明湖东岸,有座铜牛,双耳竖起,形态逼真,牛背上还铸有80字的篆文《金牛铭》。这是乾隆根据大禹治水用铁牛镇压水患的传说,下令铸造的。它是我国现存最大的,有着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一头铜牛文物。然而,前不久铜牛的背上却被人胡刻乱画,留下了印痕。此类情况,在其它文物古迹上也时常发生。“校有博雅,塔有精魂”,作为北京大学标志性建筑之一的博雅塔,全身就被刻满“到此一游”等字样,学生见了无不心痛,校方已限制游客参观,并联系专业队伍进行维护。
壁上留言,墙上题诗,古已有之。唐代便有诗云:“每到驿亭先下马,循墙绕柱觅君诗。”不过,古人的言、诗不是刻在古建筑上,而是书写在邮亭、驿站的墙柱上,或表露心迹,或抒发感慨,全然出于交流信息、沟通情感的需要,其中不乏脍炙人口的传世佳作。
而今,一些附庸风雅之辈已是“画虎不成反类犬”,书法不会,作诗不能,只剩下胡刻乱画的本领了。那歪歪斜斜的署名,那狗爬一般的字体,令人不堪入目。这些人偏偏自不量力,硬是把那些垃圾文字留在游客众多的文物古迹上,实在是大杀风景。
在文物古迹上乱刻乱画的现象长期得不到改变,不仅同某些人的素质低下有关,也反映出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的淡薄和惩治力度的不足。这就需要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公众的文保意识,增强文物保护的道德观,形成爱护文物光荣、损害文物可耻的社会氛围,让人人知荣明耻,自觉地依法保护文物,制止不良行为。
文物古迹,凝聚着先人的智慧,留存着岁月的痕迹,是历史的、民族的文化遗产,是社会文明和民族精神的物化载体,是中华文化的历史见证,是不可再生的稀世珍宝。善待它们,珍惜它们,保护它们,让它们延年益寿,是每位公民应尽的职责。
在社会生活中,德治与法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文物古建,价值连城,不可再生,对胡刻乱画的行为,仅靠教育劝导不够,还需要运用法律的权威性和强制性来制约。去年12月,我国正式施行的《长城保护条例》和《风景名胜区条例》都加大了对此类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有关单位应当严格执法,让胡刻乱画者付出应有的代价,以收惩前毖后之效。对那些明知故犯,造成严重后果的,更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编辑:夏腊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