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发现两通清代“禁止勒索”碑刻
来源:温州市文广新局 日期:2017-12-20
日前,苍南县文物工作人员对灵溪镇渡龙桥头发现的两通清代石碑结束拍照、拓片和文字记录及保护工作,现已在原址就地立碑保护。
两通碑刻均为青石质地,折角方形,碑下部置榫头,碑座已缺失。其中一通为“奉宪勒石”碑,刻于乾隆五十五年(公元1790年,距今227年),碑额楷书阳刻“奉宪勒石”,碑表面略有风化,但碑文字口清晰。另一通为“奉宪永禁”碑,刻于嘉庆玖年(公元1804年,距今213年),碑额楷书阳刻“奉宪永禁”四字,部分字口有被磨平痕迹,无法辨晰。
据初步辨析,两通碑刻记载了清代禁止各县经差办事人员在丈量土地、采买谷石等民生事件中对老百姓进行勒索的行为,对研究清代灵溪镇,乃至苍南县民众生产生活具有一定价值。
编辑:珊瑚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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