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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化视野下看中国传统庭院
来源:古建中国 日期:2017-11-1
庭院空间是中国建筑中最为显现的一种特征,各个时代以及不同地域的建筑都采用了庭院这种形式来组织空间。同时,庭院还作为室内与室外、单体与群体的纽带而与中国传统建筑的各个方面发生普遍的联系。
一、传统庭院的文化渊源与类型
中国传统的庭院大约可以分为三种,即家庭、宫庭(朝廷)、园庭,分别代表中国传统中三种文化认同作用于庭而产生的庭院类型——人居类型、公共空间类型和游赏类型。
1、家与庭
屈原曾以一种哲人的气质发出“遂古之初,谁传道之?”的疑问,传统的庭院人居模式是如何产生的呢?我们知道任何一种建筑模式的产生发展都与一种新的生活方式密切相关。庭的产生是随着旧石器时代晚期以核心家庭为单位的分居居住模式的出现而产生的。家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是一种核心文化,一切其它制度礼仪均由家引申而来。在石器时代的群居模式中,内向性的领域空间已经形成,但庭院尚未形成。
几千年前古人的生存环境极为恶劣,“人民少而禽兽众,人民不胜禽兽虫蛇”,自然灾害、野兽袭击、部落战争,这一切都需要一个安全的居住环境。于是防卫就成了生死攸关的功能要求而渗透于建筑中。正像“房”的字意,《释名》曰:“房,防也。”《说文解字》曰:“户,护也。”家的防卫性功能需要决定了采用“庭”这一内向性的空间形态。
“由于中国的历史长期处在动荡不安的局势下,在房屋的设计中防卫的意义被一再地强调着。房屋的外墙或围墙被看作是一种求得安全的需要;门窗并不是可以在周边的墙上任意开启的,因此担任采光通风任务的庭院就无法消失。”但防卫的功能并不是家庭采纳庭院布局的唯一理由,梁思成指出:“在其它文化中,也都曾有过防御性的庭院,如在埃及、巴比伦、希腊、罗马就都有过。
但在中国,我们掌握了庭院部署的优点,扬弃了它的防御性部署,而保留它的美丽廊庑内心的宁静,供给居住者庭内‘户外生活’的特长,保存利用至今。”其它文化中原始建筑的向心式布局和出于功利原因的院落形式为何没能像中国庭院那样成为一种普遍的型制呢?这其中家文化对庭院空间的文化认同是不容忽视的。在建筑出现的最初,建筑本质即居住,中国随后出现的其它建筑类型,都采用了家的空间形式——庭。
从另一方面来说,中国传统庭院的产生也与宇宙观、空间观息息相关。中国传统的宇宙观可从“宇宙”的词义发展得到启示,“宇”的意义发展经过了“屋檐”-“屋宇”-“界限”-“空间”,“宙”的意义则从“栋梁”发展为“时间”。因此“宇宙”一词就有了三个意义:屋檐与栋梁;空间与时间;天地。所以“宇宙”两字共同揭示了中国传统宇宙观与家的关系——中国传统宇宙观、空间观均是从家的营建活动和居住建筑构件中衍生发展而来,体现了家文化的时空观。《广雅·释诂二》曰:“是凡言宇宙者,皆居之义也”。美学家宗白华指出:“中国人的宇宙概念本与庐舍有关。‘宇’是屋宇,‘宙’是由‘宇’中出入往来。中国古代农人的农合就是他的世界。他们从屋宇得到空间观念,……从宇中出入而得到时间观念。”
家在空间观的形成中所起的作用也很重要。《墨子·经说》曰:“宇,东西家南北”。这里“宇”泛指空间。墨子在说明空间概念时不说“东西中南北”而把“家”放在“东西”和“南北”之间,其意强调家在中国传统空间观念中的重要性。“墨子的意思是,‘我’居住的这个地方叫‘家’,空间因‘家’而定。”中国传统的庭空间由功能决定其以家庭为单位的防卫性内向建筑布局,由观念决定其以宇宙观为核心的“家”“庭”合一的空间形态,并在文化层累性的作用下逐渐发展完善起来,成为丰富完美的形式。同时“家”与“庭”相互影响与作用,甚至合而为一。“院落”既是家的代称,也是庭的代称。归根结底,家与庭结合,成为中国传统人居类型,它深深地影响了其它建筑类型。
2、朝与庭
朝庭、宫庭、王庭、府庭、禁庭等等都是公共性的庭院空间,与国有关。中国传统文化中,国与家的关系可用“家国同构”来描述。“家国同构”即古代中国“家”与“国”社会基础相同,具有同一原则,同构关系。人们常说的“家天下”一词就说明家即天下,天下即家。孟子曰:“人有恒言,皆曰,‘天下国家’,天下之本在于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墨子也说:“治天下之国若治一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表达了中国儒家文化对家与国认识的一致性。家庭就是封建社会的细胞,国家与家庭不过是大家与小家的关系。
就建筑而言,这种“家国同构”导致国家的建筑类型(宫、庙、郡)都采用了家的空间形态——庭。“家庭日常所居之四合院,也正是王城、宫殿的同构体”。作为中国传统人格行为指南的礼制,也是以家为中心的,礼按照家族模式使家庭和生活的宗法等级关系伦理化,制度化,将人-家-国这一系列联系为一整体。宫殿、衙署、庙宇等公共建筑空间是中国建筑的精髓所在,在这些建筑的庭院空间中,礼制的作用表现得更加充分。“中国宫殿本是住宅的放大,外朝内廷,前朝后寝,合乎‘天地之道’,‘阴阳之理’,也是礼制秩序的本质反映。”
3、园与庭——天人合一
在“天人合一”的传统宇宙审美原则中,儒道二家都把怎样使自己的生命和宇宙融为一体作为最重要的问题加以研究,只是有不同的侧重,儒家重人而道家重天。“园”深受道家的影响,注重自然性,尤其是士大夫阶层从诗、书、画等各艺术领域对自然的推崇也深深影响了“园”从内涵到形态的一切方面。“而传统庭院建筑,则可以看作儒道对立互补双重影响的一个中间地带”。
园与庭的结合是儒道两家的融合。它与园林的区别在于“园庭”与“园林”代表了“园”范围的两个界限。园庭是道家文化对庭院的限定,是在庭院空间中表达出对世外的向往。总之,传统士大夫阶层的那种无处不在的自然情结从隐逸文化、从“天人之际”的宇宙观、从士大夫的人格观、从思维方式和美学原则各个方面决定了园林文化对庭院空间深刻影响。
二、具有代表性的中国特色庭院上文所提到的传统庭院的三种类型中,以人居类型为最本源,多指居住性庭院。另两种庭院类型由其发展而来,又有所变化。居住性庭院有两类,一类集中表现在传统民居中;第二类是皇家(或高等级)居住建筑,在人居类型的基础上融入了公共建筑的庭院特征。城市空间类型庭院表现在宫殿、庙宇、衙署、宗祠等建筑中,具有一定的公共性。游赏类型表现为园林中的局部的院落景点或庭院性的园中园,作为园林整体的一部分同时具有庭院的特征。
1、中国传统民居
从民居的历史发展来看,合院的型制是在传统围合空间观的主线逐步进化完善的结果,喻示着社会形态,生活形态和空间形态之间达到了相对稳定的关系。从地域来看,各地民居采用了不同的庭院形式。居住性庭院空间具有家族性、围合性、小尺度、重礼制等共同特点,又根据地域的不同而生成多种乡土的空间形态。下面仅以部分典型民居以及宫殿、园林为代表进行分析。
①北方四合院
经过分析,可总结出以北京为代表北方四合院平面类型及原型。北方四合院以五室式为原型,庭院空间开敞,建筑围合以单层为主,院落组织以纵向串联为主。中原以山西为例,山西晋中盆地四合院平面类型中庭院尺度比北京狭小,正房和倒座常见二层。院落组织方式与北京类似。
②云南合院民居
云南合院民居主要是三坊一照壁,一颗印及它们的变体。云南民居的原型是一种三合院式的室外院落住宅。围合庭院的建筑以二层为主,庭院空间方正开敞。
③徽州民居(皖南民居)
微州民居类型为三合院天井式布局,庭院空间狭小,主要功能是通风与遮阳。其类型的变化通过天井的变形而得到。另外传统民居还有闽粤四合院式民居和客家聚居式土楼,庭院均为空间组织的中心。由于气候的原因,闽粤民居庭院狭小,空间与北京四合院的五室式相比呈现为九室式。五凤楼作为其基本的院落形态也体现出围合的特征。
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a.民居的类型特征表现为以庭院为核心,对外封闭、对内开敞的空间序列。b.平面图形尽管干变万化,可原型均体现为九宫形,与井田制、五行等等一系列文化内容同构。c.平面由北向南由五室式向九室式过渡,这主要由气候决定。d.平面变体有两种方式,一为拓扑变换(即结构不变),二为局部抽空(天井的增加)e.立面程式化,以门作为装饰重点,以屋顶对立面进行统一。f.平面原型为可发展的单元。
2、皇家(高等级)居住庭院
皇家居住性庭院与民居虽然都属于居住性质,但它们的功能和生活方式有不少的差别,皇家人居类型除居住功能外还有议事(会议)、朝见等,另外还具有等级性和象征意义,因此可称其为公共性居住庭院。颐和园,承德避暑山庄以及北海都保存有清朝皇家居住建筑。下面以颐和园为例进行分析,借以揭示这类庭院的类型。玉澜堂与宜芸馆分别为皇帝皇后居住处,中间有一个游玩功能的夕佳楼庭院相连,庭院以辅助建筑和连廊共同围合,连廊在功能之外成为庭院类型组织的重要元素。
3、游赏型庭院
游赏类型的庭院往往是园林的一个局部,而且其庭院的观赏性远远超过其它功能,因此空间组织比较灵活。为了达到可游的目的,建筑比较通透,常以墙和廊来辅助建筑围合庭院。同时,庭院中的要素也较住宅丰富得多,主要有植物、水、石三种。下面就来分析它的空间形态及原型。
通常园林中的单个庭院局部基本由廊、墙、建筑组成,少见由建筑四面围合,一般建筑只占一面(或一面半),空间灵活变化主要通过廊的变化而得到,而且廊以单廊(复廊)为主,其形为廊,其意为墙。另外,廊和带有什锦窗的墙使单个的庭院空间向园林中的其它部分溢出、渗透,从而达到空间的丰富性。其基本类型其实非常简单。但通过拓扑变换可得到异常丰富多样的空间布局。单个庭院是园林的组成部分,与其它部分有密切关系。常常是上述各具特色的小庭院自由组合成为集锦式的空间集群,空间有大小,形状有变化,主题有不同,路线变换,尺度对比,形成层次丰富的景观。如拙政园听雨轩、玲珑馆、海棠春坞一组,留园石林小院、揖峰轩、还我读书处一组等。
此外还有庭院性园中园,这类庭院在园林和人居类型间寻找平衡点。有的偏向园林,如颐和园“画中游”,有的形同四合院,如颐和园“贵寿无极”,北海的“画舫斋”,而大多数则在四合院布局的基础上加以变化(地形、山石、围廊等等)而适应游赏的功能。
无论是人居类型、城市空间类型还是游赏类型,其庭院空间均是由围合性的空间原型及其变体组成的。一方面变体虽然千变万化,但其原型的主要特征一—边界围合的中介空间——均得到体现。所以这三种类型具有自相似性。另一方面,变体在基本特征的基础上具有很大的灵活性,这就给当代庭院的设计提供了广阔的创新天地。这是因为基本生活方式决定了类型的原型而生活方式的地区差异和时代变迁使类型产生变体。
在当代中国的建筑创作中,对庭院空间的运用进行了很多的尝试,其中大部分有意识地提到与传统庭院的文脉关系。这些尝试中不乏成功的范例,也有一些与设计宗旨相去甚远。庭院类型是传统生活的产物,那么在当代生活方式改变的前提下,传统精髓的庭院文化如何应对是一个迫切的课题,否则就会像北京四合院的命运一样在城市化市场行为中樯橹灰飞烟灭。
如果形式一一即使是最微不足道的形式——不能深刻地感受生活,那么形式必然会流于肤浅和缺乏意义,它必然会脱离生活的特征,成为外界强加于生活的陌生形式。传统庭院一定会找到当代的生活脉动,就像它千百年来一样——融入每一个时代。(本文节选自《文化视野下的中国传统庭院》一书)
编辑:珊瑚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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