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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27处文保树立保护标志碑
来源:洛阳文物管理局 日期:2016-9-23
为完善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文物保护意识,近期,新安县文物局为县域内的27处文保单位树立文物保护标志碑。
新安县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物资源,现有国家、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0处,历年来,该县先后为国家、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树立了标志碑。为确保田野文物安全,2014年,新安县文物局组织力量,安排资金,为27处市县级文保单位树立文物保护标志碑。
在标志碑树立过程中,文物局克服了单位人员少、文保单位分布分散、且大多数地处偏僻、交通不便等困难,高标准、严要求,做好标志碑树立工作。统一定制的文物保护标志碑为青石材质,正面注明文物保护单位的名称、级别、公布机关、公布时间,背面为文物保护说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本次文物保护标志碑的树立工作,既有利于文物保护,也标志着新安县文物保护“四有”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截止目前,已完成东窑遗址、煤窑沟窑址等10处标志碑树立工作,其余标志碑树立工作预计5月底完成。
编辑: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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