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泾县查济一古民居被卖10年起波澜
来源:中安在线 日期:2015-1-23
青山绿水,白墙黛瓦,徽州古民居一直是徽州文化的代表。历经数百年的古民居如何保护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近日,因为国家文物保护单位査济古建筑群内的一栋数百年历史的古民居爱日堂的归属问题,南京人李超音和房屋的原主人闹到了法院。
买房人:买古民居10年收传票
李超音是南京人,作为摄影家的他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就来到了查济古村落,并喜欢上了这里的古民居。2003年,他先后出资与房屋产权人签订合同买下了爱日堂。在这10年内,爱日堂先后经过三次大修,小修基本上每年都有,李超音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财力。
10年后的2014年10月份,李超音收到了一份法院传票,这起10年前的古民居交易再起波澜。据李超音介绍,起诉自己的是爱日堂原房主查祥芬及她的侄女查贵芬、侄子查子刚。当初自己与查祥芬签订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以75000元价格将查祥芬持有的爱日堂一部分卖给李超音,但是现在对方却要求此合同无效。
原房主:签订合同的主体不对
据了解,此时90多岁高龄的查祥芬已到弥留之际,11月5日,在案件还未开庭前,老太太撒手人寰。后来案件延期,原告也由查祥芬变更为查祥芬的三儿子翟学军。此案将于1月22日在泾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记者近日联系到翟学军,对于10年前的这起古民居买卖纠纷,他认为,当初签订买卖合同的主体不对,因为作为房屋共有人的查贵芬和查子刚并没有签字。他还表示,根据国家政策,查济古民居属于国家保护的文物,也是不能进行买卖的。
中间人:买卖古民居实为保护
对于这起买卖,査济古建筑保护协会秘书长查从发十分熟悉,他就是当年这起古民居交易的中间人,当年《安徽省皖南古民居保护条例》出台,鼓励支持国内外组织、个人按照国家规定参与古民居的保护维修和开发利用,他才从中牵线搭桥促成了这桩买卖。查从发表示,当初自己作为中间人经手查济30多套古民居买卖,“我可以坦诚布公地说,我没有从中得到一分钱好处。”对于现在翟学军等人起诉李超音,查从发认为,只要有利于保护古民居,他都支持,当时签订合同将爱日堂卖给李超音,也是出于保护的目的。
主管部门:买卖纠纷不便评价
记者随后联系泾县文物局,该局一位负责人表示,对于査济古民居私下交易的事情文物部门也有所耳闻,但是这些古民居的买卖都是私下里进行的,并未在文物部门备案。
据其介绍,由于古民居的买卖涉及到土地属性问题,按照国家土地法律,农村的民房建设在集体土地性质的宅基地上,只能在本集体村民之间转让,不能与本集体以外的人员进行买卖交易。对于10年前査济发生的古民居私下买卖一事,该负责人还表示,国家的法律政策制定总是滞后于现实的发展,只有现实中出现了问题才会有法律政策来对此进行相应的规范,因此对于这起古民居买卖纠纷,他也不便评价。
编辑:樱花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