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文字村列入省“乡村记忆工程”
来源:莱芜日报 作者:张奎 日期:2014-9-16
近日,苗山镇南文字村张家大院被列入山东省“乡村记忆工程”,这是莱芜唯一列入此项工程的乡村。今年2月份,省委宣传部、省文物局等9部门联合启动了“乡村记忆工程”,全省计划投资建成20个民俗生态博物馆、乡村社区博物馆,以加强对古建筑、古民居以及乡土传统文化遗产的保护,并把相关工作开展列入单位考核重要内容。
南文字村村北有著名的九十九顶摩云山,山山相连,连绵不断,气势磅礴。村西有齐鲁长城遗址,村南有三元宫。旧时村中殷实人家较多,所以房屋建筑甚为壮观,被人称为“莱芜的小曲阜”,部分人家院落建筑风格同孔府极为相似,尤其以张家大院保存较为完好,成为南文字村人才气高的象征。张家大院建于明末清初,距今约400年历史,占地面积南北长130米,东西宽130米,约25.3亩,是莱芜地区保存较为完整的古民居建筑群,36座四合院设计精巧,外观典雅,建筑考究,古色古香,尽显北方古民居特色。虽然历经岁月沧桑,但从现存较为完整的古宅大院中,依然可见厅房高大美观,各式砖雕、木雕精美别致,经过严格的申报复核等系列工作程序,该村顺利入选省“乡村记忆工程”。
“乡村记忆工程”是“记得住乡愁”、“留得住乡情”的载体工程,根据不同地区传统文化资源情况及现实条件,重点在文化遗产和传统乡土建筑富集、保存基础条件较好、文化底蕴深厚的乡村和社区,因地制宜,不建设新的场馆,尊重和保持农村文化的现状,充分利用当地现有的设施,建设民俗生态博物馆、社区博物馆、乡村博物馆,收集和展览富有地域特色、活态文化特色和集体记忆的文化遗产,包括乡土建筑、街区遗产、农业遗产、农业生产劳作工艺、服饰、民间风俗礼仪、节庆习俗等,实现对文化遗产的整体性和真实性保护。建筑本体的保护维修结合当地城镇化建设规划,以市县财政为主负担。
据悉,山东省将根据试点单位的展馆规模、面积,在生产、生活用具及民俗展品的收集、展览的布置等基本条件建设和工作推进方面给予资助,根据工作内容分别纳入各级宣传文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物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乡村旅游及农业相关补助项目。“乡村记忆工程”是山东省推进有文化记忆的城镇化的重要举措,是保护传承齐鲁传统文化、建设人民群众精神家园的创新尝试。
编辑:樱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