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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保护古建筑传统悠久
来源:新华网 作者:张滨阳 日期:2014-8-8
英国古建筑保护也有相关法律法规保驾护航。1882年,英国通过了第一个《古迹保护法令》。1967年颁布的《城市宜居条例》(又称《城市文明法令》)首次提出了“保护区”的概念,标志着对历史遗产的保护突破建筑范畴开始了一个新的阶段。除此之外,英国涉及古建筑保护的法律还包括《城乡规划法》,以及一些地方出台的法律法规。
值得一提的是,英国对古建筑的保护,不仅强调建筑本身的保护,还十分重视古建筑周围景观以及“视觉走廊”的保护。
1976年颁布的《大伦敦发展计划》,2007年《伦敦景观管理框架》以及2007年英国遗产委员会等共同起草的《高层建筑指导》方案等,针对伦敦的世界遗产,如伦敦塔和圣玛格丽特教堂等景观周边建设高层建筑做出了规定。任何在这些景观附近的开发项目都要求说明能给这一景观的特点和组成带来什么样的积极贡献。
另外,还以圣保罗大教堂和威斯敏斯特宫两处景观为中心,规划了13条“视觉走廊”,在这些“视觉走廊”之内的新项目,如果超过一定高度,就必须提请市长和有关地方政府批准,政府还要向英国遗产委员会征询意见。分页:[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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