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永泰县七处古建筑列为文保单位
来源:福州新闻网 日期:2014-7-11
记者昨日从永泰县政府获悉,嵩口镇下坂厝、垅口祖厝、下车碓厝、宁远庄,同安镇爱荆庄、九斗庄、同安寨等七处古建筑被列入永泰县第八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下坂厝有望申报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被列入永泰县第八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民居,将统一用长1.5米、宽0.7米的青石制作保护碑。“文物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保护好古建筑,对于打造历史文化‘气质’,发展当地旅游经济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永泰县科技文体局局长陈振灯说。
据了解,这七处古建筑均为清代建筑。值得关注的嵩口镇下坂厝,建于清乾隆年间(公元1752年),距今已有262年。建筑坐西向东,建筑面积5080平方米。木雕、石雕、灰塑、彩绘均精雕细刻,保留着许多精品,尤其是十二扇镏金木雕屏风、太师壁上四扇镏金镂雕格扇,堪称镇宅之宝。曾有人出价600万元购买四扇镏金镂雕格扇,被族人拒绝。分页:[1] [2]
编辑:樱花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