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丽江古城区的火灾造成13户103间建筑被烧,过火面积2243.46平方米。
省政府办公厅昨天公布了我省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其中称自6月25日至10月10日,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各地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以及文物建筑开展消防安全分析评估,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建设,提升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文物建筑抗御火灾事故的能力。
要纳入本地新型城镇化建设计划中
专项行动将通过政府挂牌整治、部门综合整治、网格排查整治、古城镇专项整治、舆论监督整治等措施进行。各级政府要严格按照《云南省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实行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逐级负责制,要组织规划、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工商、城管等部门,对城乡接合部、城中村、棚户区以及商贸市场、小加工作坊、出租屋等场所,以及古城镇集中连片的区域性火灾隐患,进行综合治理,治理措施要纳入本地新型城镇化建设、产业升级计划中,分区域制定整治方案,分步骤推进隐患整改工作。
各级公安、民政、住建、人防、文物保护等部门,要迅速组织摸排各单位(场所)的重大火灾隐患,并督促各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各级公安机关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依法下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对逾期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通报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工商、旅游、金融、保险(放心保)等部门,作为信用评定、项目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保险费率厘定、星级评定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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