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四结合”深入推进“法律进寺庙”
来源:市司法局 日期:2014-6-10
一是将“法律进寺庙”与宣传贯彻宗教法规相结合。举办2期基层宗教干部和宗教教职人员专题培训班,以《宗教政策法规读本》、《宗教政策法规文件选编》、《宗教团体教规制度汇编》作为学习重点,系统学习宗教政策法规。组建寺院法制教育宣讲团,在全市较大的寺庙道观进行巡回宣讲。组织人员编写宗教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向信教群众发放宣传资料15000余份。
二是将宣传宗教法规与宣传党的宗教政策相结合。在全市100多个宗教场所,通过礼佛、早晚功课、传经讲道、重要节日等活动间隙,将学习宗教政策法规有机融入进去,向宗教教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广泛开展宗教政策和宗教法制宣传教育。
三是将重点寺院宣传教育与重点人员宣传教育相结合。把教会、道观负责人和教职人员作为重点宣传对象,指定辅助学习资料,确保宗教教职人员人手普法教材达到3册以上。扎实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通过举办座谈会、专题讲座、主题征文等方式,普遍建立学法制度、制定学法计划,办好普法橱窗,推动宗教法制学习落到实处。
四是将寺院创建活动与建立联系点活动相结合。广泛开展“民主法治寺观堂”、“平安寺观堂”、“文明和谐寺观堂”等创建活动,纳入依法治理规划,制定实施方案和创建标准,推进宗教场所实现依法民主管理。在较大寺院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为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编辑: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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