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文化遗产亟待修复与维护
来源:中国文化报 日期:2014-11-7
半个多世纪以来,我国的文化遗产,无论是物质的还是非物质的,几乎无一幸免地遭遇了不同程度的破坏,文物建筑被毁灭消失,民间艺术、民间工艺陷入人亡歌息、人亡艺绝的惨境。迅猛异常的大规模现代化建设,毫不留情地对城镇乡村进行了摧枯拉朽式改造,也再一次摧毁着物质的和非物质的文化遗产,使它们难以存留、传承,许多鲜活的优秀遗产濒临灭绝的境地,致使先后有两代人或多或少地失去了对传统文化记忆的传承。
在此背景下,对遭到破坏而濒危的民俗文化遗产实行修复和维护成为当务之急。对民俗文化遗产进行文化修复和维护的目标很多,我认为,其中最主要的是以下5个目标:
文化素材传承出现了丢失或遗忘,必须积极寻找原有的元素和可复原的种种素材。例如,许多古老剧种、传统曲目、民族史诗,在那些特殊的年代里因为被迫停止了传习而迅速失传,因此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在现存老一代传承人中唤醒传统文化记忆进行抢救势在必行。近几年来,这种找回失去的文化素材的深入调查研究已经取得了积极的成果,可以预见,在依法、科学保护的推动下,非物质文化遗产逐步融入现代生活的精神家园将是大有希望的。
文化蒙蔽所施加的各种误导,必须尽快纠正错误。特别是千百年来传承下来的民间信仰习俗的表现形态及其深厚的文化内涵,都被不加区别地判定为封建迷信,这些在修复中都必须给予科学论证,还原其历史的本来面貌。例如传统的舞龙舞狮对龙狮的吉祥崇拜,对传统傩舞、傩戏、傩祭中的祀典仪式和民间传统节日民俗、庙会民俗中表现出的美好祈愿等民间俗信,都要与所谓“迷信”活动严格区分开来予以肯定,使被毁弃的珍贵遗产重新展现原有的风采。
文化萎缩造成的知识缺失,必须导入相关的认知。在中国,现当代对于传统文化,特别是对传统民间文化遗产的认知严重缺失。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民间文化长期以来被排挤到边缘地位,甚至遭到贬斥或者歧视,这是极不公平、极不科学、十分陈腐的文化观念,亟待反思与纠正,从而使萎缩了的民族民间文化精粹得到完美的传承和充分的弘扬。与此同时,把所有和非遗保护相关的人文学科的研究发展繁荣起来,发挥其积极有效的文化功能。
编辑: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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