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桥洞酒庄”一景
苏州市区觅渡桥下数个桥洞被封堵,建成了一个全封闭的豪华酒库,大门气势恢弘,高端洋气上档次,里面堆放着各式各样的酒,吸引了不少人的眼球。工作人员介绍,酒库是苏州某食品公司承租下来作为仓库使用的,为了证明并非违建,他向记者出示了其与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租赁协议》。(12月25日新快报)
充分利用资源、实现双赢当然好,但要是类似“桥洞酒庄”之风一开,大家纷纷都来打公共设施的主意,岂不颠倒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公共设施是非营利性的,怎能转变身份,进入市场流通呢?和那点租金相比,安全、原则更有价值—此风不可开。
觅渡桥是苏州的城市公路桥,属于公共设施范畴,公共设施就应保持其免费、服务全民的属性。一旦公共设施可以被出租从而进入市场流通,那么就很容易滋生腐败,导致公共设施的管理者与商家相勾结,贱卖公共利设施,中饱私囊。
更严重的是,公共设施一旦进入商业流通领域,容易减缓其公共应急作用。拿觅渡桥来说,它跨京杭古运河,是吴江市经苏州去常熟等地的过境干线公路桥;一旦苏州遭遇大暴雨,城市需要泄洪,而桥洞却已被堵塞、建成了酒庄,那势必会对城市的安全造成隐患。再者,诸如水库、广场、车站等公共设施,一旦被商业化,趁火打劫式的敲竹杠倒是其次,影响了公共应急就得不偿失,就亏大了。
觅渡桥为单孔石拱桥,工巧精致,气势不凡,1982年被列为了苏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对于苏州人民来说,它既是交通通道,也是一道风景线,是全民所有的精神财富,不应成为某个小集体、企业的囊中物,即使是租也有损其公共属性。
对于一些企业来说,能在日渐拥挤、寸土寸金的城市里找到一个库房,确实不易;特别是对一些个体户、小企业来说,一个库房就相当救了命。但公共设施乃全民所有且服务于全民,一旦被个别人、小集体所掌握所利用,那便失去了公共的性质。此等看似“双赢”之风,绝不可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