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夫子庙秦淮风光带特色街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开始公开征集立法意见,这一办法对于夫子庙地区的模样和业态作出了详细规定。该办法明确,特色街区范围包括:东起平江府路(含平江府路两侧),北至建康路南侧,西至中华路(含中华路两侧),南至琵琶街-来燕路-长乐路-钞库街,并包括东水关至中华门段内秦淮河(秦淮段)河道及两侧规划路(含规划路两侧)。
针对目前夫子庙地区业态混杂的问题,这一办法要求,管理机构应当根据特色街区规划和功能布局,制定特色街区经营项目目录,经秦淮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经营项目目录批准前,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于已有经营项目不符合特色街区规划、功能布局和经营项目目录的,管理机构应当引导其调整或者迁出。
针对争议较大的夫子庙小商品市场,该办法规定,已有各类小商品交易市场,不得超比例扩大经营面积。
该办法就特色街区的建筑外观作出了具体规定:特色街区内建筑物、构筑物的风格应当符合南京明清传统建筑特色,坡顶灰瓦白墙,色彩以黑、白、灰为主色调。特色街区内历史建筑、历史风貌建筑的空间格局和建筑形式依法受保护,并设置专门的保护标志,不得擅自改动和拆除。历史建筑、历史风貌建筑由其所有人、使用人和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保护、修缮,体现原址原貌;转让、出租的,应当将有关保护要求在转让、出租协议中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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