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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告方鼎(西周)
日期:2008-7-8
西周早期,田告方鼎,通高15.6cm,宽15cm,重1.68kg。
鼎长方体,方口唇,双立耳,直壁,四柱足。有盖,盖扁平,上有一环形钮。口下饰兽面纹,腹上有三排乳钉纹,排列成“凹”形,足饰三角云纹。
盖与器有对铭,各2行6字:
田告作
母辛尊。
铭文记田告为其母辛做祭器。
此鼎为陕西宝鸡出土。
鼎
商周时期青铜器的一种,原为食器,用以烹煮或盛放肉食,后逐渐成为祭祀、征伐、丧葬等活动中陈设的一种礼器。同时,鼎也是贵族进行宴飨、祭祀等礼制活动时最重要的礼器之一,所谓“钟鸣鼎食”,即指代贵族。此外,鼎也被作为王权的象征,《左传》宣公三年记楚庄王问鼎中原,即窥视中原王权之意。鼎数目的多寡有着严格的等级区别。即:天子九鼎,诸侯七鼎,大夫五鼎,士三鼎。
兽面纹
兽面是古代人们想象中的怪兽的面部,将其刻画在器物上所形成的纹饰称兽面纹。宋代的学者把兽面纹称为饕餮纹。兽面纹是青铜器上常见的花纹之一。
对铭
铜器研究中的术语。古人在青铜礼器上加铸铭文以记铸造该器的原由、所纪念或祭祀的人物等等。在有盖器如鼎、簋等器物上,多同时在盖和器上铸有文字内容、字数及字体完全相同的铭文,称为对铭。
尊
1.盛酒器。作为随葬礼器往往与卣或方彝相配,流行于商代至西周中期。
2.陶瓷器品种之一。一般指形体高大的大口器。但有时人们也称一些明显为瓶或罐的器物为尊,一是其用来盛酒,而尊的本意就是盛酒器;二是以尊称谓更显文雅。
编辑:芨芨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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