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物鉴定审核办公室与上海市文物保护研究中心进行交流座谈
来源:浙江文物网 作者:梁秀华 日期:2017-5-31
5月25日,上海市文物保护研究中心陈梁书记偕同上海市文物局法规处、文物处等一行六人专程前来鉴审办调研涉案文物鉴定工作,本办主任柴昡华、副主任周刃和业务主管同志参与了交流座谈。陈梁表示,上海市文物保护研究中心成立不久,系国家文物局指定的第二批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亟待丰富和完善涉案文物鉴定管理和制度,故到各地进行调研取经。柴昡华详细介绍了浙江省涉案文物鉴定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就涉案文物的案件受理范围、案件地域管辖、鉴定流程、专家意见形成等方面分享了浙江的一些做法。
根据2015年12月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国家文物局先后指定了两批41家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对案件涉及的有关文物鉴定、价值认定等专门性问题进行确定。浙江省文物鉴定审核办公室长期从事涉案文物鉴定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一套相对成熟的操作规程,对当前涉案文物鉴定中遇到的一些问题,也有自己的思考和相应措施。双方表示今后将加强联系,为依法惩治文物犯罪,保护文物,积极协助执法机关,认真及时做好涉案文物的鉴定评估工作。
编辑:珊瑚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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