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古民居产权流转保护机制
来源: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作者:吴江海 郜磊 日期:2016-6-1
黄山市积极探索徽州古民居产权流转工作机制,打通社会资本与古民居保护联接、利用的通道,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古民居保护开发,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形成多元保护利用的良好势头。
徽州古民居是徽派建筑的主要代表形式,以文物价值高和审美趣味浓备受社会广泛瞩目。目前,黄山市现存徽州古民居体量巨大,如何有效保护、利用一直是亟待破解的难题。近年来,该市结合实施徽州古建筑保护利用工程,出台古民居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在黟县和徽州区开展古民居产权流转试点。目前,该市依托江南林交所建成古民居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平台,首批12幢古民居通过产权原地流转办理了土地使用证和产权证,有30多幢古民居已交易待办理相关证件,并梳理发布各区县34幢古民居有转让意向的信息。
该市探索出了集中收储、申请报批、拍挂出让、规划公示等古民居产权流转规范性程序。具体做法是:政府集中收储古民居及周边土地,通过国土部门报省政府履行集体土地征收手续后转变为国有建设用地,业主通过招拍挂相关手续取得使用权。据了解,古民居产权流转的具体地块由规划部门审核明确规划用途,业主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结合古村落总体规划和旅游规划等,制定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在村内公示无异议并报镇政府审核同意后,实施建设或改造。
编辑:樱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