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两古民居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来源:中国网-中国视窗 作者:张家华 潘东平 杨先瑞 姚强 日期:2015-11-25
黎平县九潮镇高寅村花屋、四层楼正式挂牌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高寅村花屋,建于清代乾隆年间(1736年),占地面积140平方米,按三层四间七柱二斥头结构。该结构代表民族传统建筑风格,下窄上宽,被誉为“倒金字塔”。其建筑以杉木凿榫衔接,不用一钉一铆,屋面装板由雕木拼成,窗子全配花格窗,玲珑雅致,古朴典雅,充分展示侗族工匠的建筑才智。由于结构严密坚固,透气性能优良,建筑数百年不朽不倾,保持完好。
高寅村四层楼,建于清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占地面积180平方米,按四层三间七柱二斥头结构,该结构代表民族传统建筑风格,下窄上宽,被誉为“倒金字塔”。楼的檐角上翘,如大鹏展翅,楼房四壁及各层楼板,均以木板开槽密镶,外表美观,居住舒适,侗族古屋春夏干爽,冬日暖和。内设有暗房、火坑、禾晾、木锁、防盗门等。门窗、柱头、内饰板壁雕花装饰,房顶用长约40公分上薄下厚的独特青瓦覆盖。
编辑: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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