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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古建筑需“化零为整”
来源:名城新闻网 作者:钱骏 日期:2014/1/13
文物古建筑是苏州古城保护的重要内容,是传承苏州文脉的重要载体,保护管理并合理利用好文物古建筑,意义重大。今天(1月12日),市人大代表梁雪芳就提出,要加强苏州古建筑的保护利用发展的建议。
苏州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文物古建筑遗存十分丰富。数据显示,苏州现有各级文保单位742处,其中古城区有各级文保单位161处。此外,苏州古城区还有237处控保建筑,790处古构筑物(包括古桥梁、古牌坊、古砖刻门楼、古井和古城墙遗址等)。
多年来,苏州文物古建筑保护总体情况较好,保护水平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处于领先地位。但由于历史和客观原因,部分文物古建的保护工作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和困难。
其中,散在民居的文物古建筑严重超负荷使用。据估计,目前有40%的文物古建作为民居使用,每处文物古建内平均要住20多户人家,最多的尤先甲故居达60多户。有的年久失修,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也不利于古建筑的合理利用。
此外,苏州的古建筑绝大多数采用砖木结构,维修周期较短,消防隐患较大,需要经常加以维修保养,政府每年的修缮任务较重。同时,苏州市文物古建筑面广量大,根据完好率测评,古城区还有15%的文保单位(16处)和50%的控保单位(103处)保护状况较差,甚至濒危,而抢修保护经费仍然较为短缺,筹资渠道有待进一步扩展完善。
为此,梁雪芳建议,有关责任单位加强对文物古建筑保护的组织领导,制定完善保护古建筑的相关政策,深化推进古建筑的社会化保护。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合理松动文物古建筑内的现住人员,将古建筑保护利用纳入片区综合整治。
编辑:菩提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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