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即历史 莫让文化传承断代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顾德宁 日期:2013-4-12
这两天,“唐僧埋骨古刹”被拆一事持续发酵。昨天,兴教寺已递交报告申请退出申遗。该寺主持宽池法师说,他们对申遗一向是支持的,但如果要拆除寺庙的建筑,他们决定申请退出申遗。最初有说法称“拆迁是为了申遗”,更有消息称这其中牵涉到地方利益,但这些说法均被当地政府否认,并表示要拆迁的部分不是文物。从目前来看,兴教寺应该是保住了,但由此引发的思考却没有停止。
近年,此类让人揪心和愤怒的事不少。只要回顾一下这些年我国一些城市在老城改造中对文物的态度和手段,如“拆掉真古董、重建假古董”和“文物保护不力、文化传承断层”等,就不难看出这些地方在文物保护上有法不依和执法不严。政府主管人员不仅“文物保护意识不强和监管不力”,甚至把国家和人民委托他们负责管理的文化遗产,当做自个的一亩三分地,任意“耕耘”、开发和创收,甚至毁于一旦。
这些对文物的认识和行为,说到底,既是管理水平问题,更是不懂法或知法犯法。同时,这也反映出政府、社会和舆论对保护保存玄奘法师灵骨古刹这类事,都常常缺乏法律上的审视、裁决和惩罚。在许多情况下,特别是与权利、金钱抗衡时,文物保护法显得软弱无力,有些地方甚至成了一纸空文。
在这方面,我们要学习日本对待文物的法律精神和依法保护手段。到过日本的人,大都会对日本对文化遗产的呵护留下很深印象,真可谓是“心细如发”。例如,大阪古城是日本历史上著名的古城堡,入夜后,灯火辉煌的大阪古城是大阪的夜景之一。笔者原以为是大阪古城内的霓虹灯发光,走近才发现是古城四角多层探照灯照射到古城,勾勒成一个灿烂的古堡光影。据称,这样可以尽量减少内部安装电路时对古堡结构的损坏,也可预防电器失火。奈良的东大寺完全用木料建成,已有一千多年历史,至今保存完好,甚至于建筑物的外墙上都很干净,笔者手摸上去竟无灰尘,因经常有人保养。日本许多寺院都在高高的屋檐和大梁间安装了细密的网,以防鸟儿飞入,日久造成损坏。许多寺院和纪念地是要脱鞋进入的,京都的金阁寺等只供游人远眺。
日本这种对待文物的态度和做法根源于法规的制订和严格执行。早在1950年,日本就颁布实施《文化遗产保护法》,对有形文化遗产、无形文化遗产、民俗文化遗产、名胜古迹、文化景观和传统建筑群的保护,分别作出明确规定,使得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法律得以完善,一点都不得妄动,违者必究。甚至连歌舞伎和相扑都不能改。鲜艳的奶黄色是麦当劳在全世界的标志,可在日本古城京都却不得不第一次被改成暗棕色,与古城京都色调统一。就是因为法规严厉,麦当劳唯恐因“亮色”受罚,也不愿因此引起当地市民的反感。
“国家即历史”,“城市即历史”,所有伟大美丽的国家和城市,都必然与历史有关,有着丰厚的文化遗产。她们不仅是旅游资源,更是一国一城人民的精神家园,呵护好我们的文化遗产,也就是留住我们文化的根基,文化遗产和历史发展是不能回头的,没了就没了。坏了,即使修复,也会留下不可弥补的创伤和遗憾。
所以,我们要兢兢业业和如履薄冰地维护文化遗产,如何做?首先就是守法,这不仅是指一般人遵守文物保护法,爱护文物,更是要求掌握一定权力的政府官员严格执行我国文物保护的各项法规,违者必究,依法严惩任何伤害文化遗产的行为,渐渐形成把祖宗传下来的文化遗产敬若神明的社会氛围,如果我们没有真正从维护和严肃法律的角度去认识这件事,每一次破坏都没有人为此担责和受罚,此类“对不起祖宗,对不起当代,对不起子孙”的破坏文物事件就会不断地发生,使我们付出不可弥补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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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菩提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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