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州成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作者:寇瑞卿 日期:2013-12-31
30日,从山东省青州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国务院日前正式批复同意将山东省青州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青州市由此成为继曲阜、济南、青岛、聊城、邹城、临淄、泰安、蓬莱、烟台之后的山东省第10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同时也是潍坊市首次获此殊荣的城市。
在新闻发布会上,青州市市长韩幸福介绍,从2011年8月青州市委、市政府决定正式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到今年11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青州市的申报工作持续了两年多时间,先后开展了宣传发动、资料搜集、规划编制、历史文化遗产和古城保护修复等一系列工作。2012年12月,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专家评审组对青州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进行评估考察,并给予高度评价,认为青州历史文脉清晰,古城特色明显,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具有丰厚的历史文化遗产积淀,历史建筑集中成片,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文化街区特色明显,仍保留着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具备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条件。
据了解,青州是古九州之一,历史悠久,遗存丰富,文化底蕴深厚,有汉、回、满等30多个民族,1989年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命名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青州历史文脉清晰,古城特色鲜明,有7000多年的发展史,5000多年的文明史,数十年的国都辉煌,1000多年的省级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中心历史。古城集“山、水、城、绿”为一体,儒、释、道、天主等宗教兼容并蓄,具有“东方海岱古州、青齐文化名城、山东宗教圣地”的多元历史文化价值特征。
近年来,青州市委、市政府坚持“古、青”特色保护理念,从健全管理、机制和体制入手,处理好保护、利用和发展的关系。2009年成立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和文化产业管理办公室,制定了《青州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和《青州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2011年启动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后,青州市编制了《青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青州市古城保护修复建设总体规划》等一系列专项规划,划定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深入研究发掘历史文化遗产的内涵与价值。同时,青州还先后投资近10亿元,完成古城区大型企业整体搬迁、南阳河综合治理、荷花湾提升改造、衡王府石坊修缮、偶园历史文化街区基础设施建设等名城保护重点工程和云门山森林景观工程,改善了古城生态环境,提高了居民生活质量,青州古城游持续升温,成为撬动该市旅游产业的新支点。
编辑:菩提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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