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村落有着悠久的历史、浓郁的风情和独特的建筑空间环境,充满着迷人的魅力,在世界文化遗产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今年的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3年要进一步加快我省城镇化步伐。省人大代表、陕西师范大学教授屈雅君就此建言,“在新的城乡结构布局中,陕西作为一个文化大省,应该注重古老的、传统的、自然村落的保护工作。”
一笔隐形的文化遗产
“从上世纪50年代以来,在各种生态移民、工程移民过程中,一些古老村落已经不可避免地解体或遭到破坏。”屈雅君说道。“但是由于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中国传统的宗法制社会形态,虽经历了剧烈的时代变迁和社会更迭,却依然在相当程度上保留着它的基本样貌。”
“陕西现存比较完好的古村落最早的建于元代,更多的建于明清,在选址、用料、朝向、工艺、布局等等方面无处不体现着前人的营造智慧。关中的党家村,陕南的青木川,那经历了无数天灾人祸却岿然不动的古建筑,那高天厚土之间的天人和谐美景,那虽由人造却宛自天成的完美技法,本身就是一笔巨大的财富,不但是古村落的魅力所在,对于我们建绿色家园,低成本地从事建筑活动也具借鉴意义。”
面临消亡危机的古村落
21世纪以来,随着城市化与现代化建设的快速发展,对古村落及其文化遗产造成前所未有的冲击。“如今的农村,只有70岁左右的老者才能够部分地讲出古老村落、古老宗族的历史。从古至今延续的村落名称、延续千百年的姓氏、宗族结构、古老的农舍、村街、水井;老树、牌坊、祠堂、宗庙、戏台等等很多都不见了。这些故事的主人或者随着时间的推移自然老去,或者在城镇化过程中也随子女进城养老,从而永远地离开故事的发生地。”屈雅君谈到。
“大量农村人口流向城市,其背后是新一轮经济投入转向城市、城镇,传统的古老的自然的村落有可能因此彻底的边缘化自然解体、衰落、甚至废弃。城镇化的进程是不可逆转的必然趋势,如何在尊重历史发展趋势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地保留文化遗存,应该是建设‘文化强省’主题中的应有之意。”屈雅君说。
古村落保护要有选择性
对于陕西古村落保护的建议,陕西省社科院副院长石英也很赞同。“其实,陕西省在这一方面做得还是挺好的,省上抓31个重点示范镇建设,启动了30个文化旅游古镇建设,2012年,陕西省出台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评选办法,对于古村落发展还是很有帮助的。”
不过,对于古村落的保护,石英表示要有选择性地保护。“城镇化是大趋势,但不是所有的村落都要保护,这里有一个界定,哪些建筑需要保护,哪些不需要,一些陈旧的破败的村落还是要适应历史发展趋势;而一些有历史意义、名人故居那自然是要保护的,要把握一个度,这就需要文物部门去细分普查,有选择性地保护。”
重视规划和建设的延续性
石英告诉记者,在欧洲,主要通过立法和专家参与的方式来解决古村落保护中发展的问题。为了具有可操作性,法律条文中对历史文化村镇的总体风貌,街区的宽度,路面的材质,建筑物的高度和色彩等都有所规定,使人们在修缮或改扩建的时候有所依据。老街区的建筑物如果需要拆除、维修、改建,一定要经过“国家建筑师”的参与,通过评估的方案才可以得到国家的资助。在韩国,除了有法律方面的严格规定,为了使古村落的面貌得到完好保存,在一些建设活动前还要听取当地农民的意见,并且要请老工匠监理施工。
陕西现存比较完好的古村落最早的建于元代,更多的建于明清,在选址、用料、朝向、工艺、布局等等方面无处不体现着前人的营造智慧。石英说道,“如果我们简单地按照现代人的眼光进行重新规划和建设,不仅会破坏古村落的原有风貌,还会使古村落在现代与古代的交互抵消中降低其中的文物价值,最终会在千村一面中淡出人们的视野,所以一定要重视规划和建设的延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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