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百姓热线》栏目走进缙云新建镇,该镇新建村原村支书和部分村民向记者反映,当地原本为集体所有的百年古建筑“楼氏宗祠”因历史原因,一直遭受人为损坏,甚至已被私有化。他们认为,集体的财产随意买卖是违法行为,同时对该建筑保护不利,希望政府能采取保护措施,或让村民们筹资买回。
据村干部介绍,“楼氏宗祠”是清康熙年间楼氏祖先花巨资历时几十年建造而成,占地1400多平方米,建筑风格独特,距今已经300多年历史,有较高的保护价值。新中国成立后,该建筑归村集体所有。1954年突发洪水,“楼氏宗祠”被用作应急稻米仓库,之后又改为酒厂。2007年,酒厂改制后“楼氏宗祠”却离奇地变卖给个人所有。村干部和村民认为,该建筑是历史文化遗产,政府应该妥善保护。
《百姓热线》栏目记者向新建镇政府反映相关情况后,新建镇政府通过调查了解后进行了回复:新建镇综治办调查了解,“楼氏宗祠”曾在当时办过学校,后来由缙云县粮食局接管,成立缙云县酿造饮料总厂经营生产酒、酱等。1999年相关文件批复同意新建镇将该地出让,设立为股份制公司。2007年2月28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决定将该建筑由朱某带资分流,其全部产权归朱某所有。新建镇政府认为,如果要重新取得对“楼氏宗祠”的产权所有权,须通过法律渠道或与朱某进行协商解决。
为此,记者也咨询了浙江晟耀律师事务所张笑俏律师。她认为,该房屋既然已经通过相关机关批复同意出资受让,通过买卖行为,由产权机关变更产权,产权通过过户为朱某所有,就是受法律保护的有效行为。但如果该建筑已在买卖之前被列为国家文物保护对象,买卖行为是不合法的,买卖行为应该无效。
另据记者了解,该建筑目前未正式列入国家文物保护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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