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娄底市传统村落调查工作会议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市、县两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广新局、财政局和文化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共30多人参加。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里的要求,切实开展好娄底市传统村落的调查工作,娄底各县市(区)将抽调精干专业人员组成专门工作班子深入调查,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介进行宣传,公布传统村落条件,并设立网络电子信箱,广泛发动民众,以求全面掌握传统村落的概况。
古建筑、文物保存较多的新化县、双峰县、涟源市将组织重点调查,确保那些有影响、有特色、保存得较好的传统村落登记入册,争取列入省级、国家级保护范围。
据了解,全市传统村落调查、初评工作将在6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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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村落是指村落形成较早,拥有较丰富的传统资源,具有一定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价值,应予以保护的村落。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村落将被列为调查对象:
(一)传统建筑风貌完整
历史建筑、乡土建筑、文物古迹等建筑集中连片分布或总量超过村庄建筑总量的1/3,较完整体现一定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
(二)选址和格局保持传统特色
村落选址具有传统特色和地方代表性,利用自然环境条件,与维系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反映特定历史文化背景。
村落格局鲜明体现有代表性的传统文化,鲜明体现有代表性的传统生产和生活方式,且村落整体格局保存良好。
(三)非物质文化遗存活态传承
该传统村落中拥有较为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民族或地域特色鲜明,或拥有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形式良好,至今仍以活态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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