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炎陵县人民政府14日公布了27处第二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截至目前,该县保留文物遗存共150余处,其中国家级保护单位1处、省级保护单位12处、市级保护单位8处、县级保护单位40处。
据了解,自2008年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开展以来,炎陵县在文物普查工作中共普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点261处,其中新发现169处。为珍惜、巩固普查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湖南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炎陵县人民政府将27处不可移动文物公布为炎陵县第二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据该县文物部门负责人介绍,此次公布的27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古遗址10处、古建筑9处、石刻1处、近现代纪念建筑及重要史迹7处。此次文物单位保护价值不菲,包括庙主上遗址、产头岭遗址、高山片遗址、松树坪遗址、鹅坡上遗址等几处商周时期、新石器时期古遗址,还包括保存完成的数处古宗祠及近代知名人士故居等。
此外,该县大院大院茶盐古道也在些次保护之例,该古道修建时期为明末清初,古道起始点为炎陵县石洲乡青石村,经该县大院农场、大院江西坳以及湘赣交界处的赵公亭,到达江西井冈山遂川县大汾镇,总里程约150公里。古道由近1亿块石板、石块铺就,整条古道都在平均海拔1000米以上的崇山峻岭间穿行。目前,整条古道都保存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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